1. 停牌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
2. 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依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利興。
3. 發展有限公司(於香港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股份代號:68)董事會會議召開日期利興發展有限公司(「本公司」)。
4. 董事會謹此公佈,本公司將於二零二二年八月十八日(星期四)於香港中環皇后大道中九號十五樓一五零六室舉行董事會。
5. 會議,藉以(其中包括)考慮及批准發佈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截至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之綜合中期業績,以及。
6. 考慮建議派付中期股息(如適用)。承董事會命利興發展有限公司執行董事兼公司秘書林文傑香港,二零二二年八月八日。
7.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董事會包括執行董事陳文生先生及林文傑先生;獨立非執行董事何厚鏘先生、馮家彬先生及林黎明。
8. 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