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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东岳硅材:关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收到债权人提交破产重整申请书的公告

    日期:2022-08-08 16:00:25 来源:公司公告 作者:分析师(No.70334) 用户喜爱度:等级964 本文被分享:986次 互动意愿(强)

    东岳硅材:关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收到债权人提交破产重整申请书的公告

    1. 证券代码:300821证券简称:东岳硅材公告编号:2022-059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收到债权人提交破产重整申请书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联控股”)《关于收到债权人破产重整申请书的告知函》,新华联控股被债权人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具体情况如下:一、本次事项基本情况新华联控股于近日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市一中院”)通知书,湖南富兴集团有限公司以债权人身份向法院申请对新华联控股进行破产重整。

    3. 北京市一中院已将湖南富兴集团有限公司提交的申请书及相关证据材料送达新华联控股,后续将依法审查裁定是否受理。

    4. 二、本次事项对公司影响及相关说明1、截至本公告日,傅军先生通过新华联控股间接控制公司693,000,000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7.75%,傅军先生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5. 若新华联控股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将对公司股权结构及实际控制人的稳定产生重要影响。

    6. 2、经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新华联控股无资金往来、未对其提供担保、无其他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7. 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与新华联控股相互独立。

    8. 新华联控股的破产重整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目前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均正常开展。

    9. 3、新华联控股尚未收到北京市一中院正式受理破产重整的裁定书,债权人提出的重整申请是否被北京市一中院受理,新华联控股是否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10.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1.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载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12. 三、备查文件《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债权人破产重整申请书的告知函》。

    13. 特此公告。

    14.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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