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326证券简称:永太科技公告编码:2022-053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 特别提示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况发生。
3.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4.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一)会议召开情况1、召开时间(1)现场召开时间:2022年8月8日(星期一)14:30;(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8月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8月8日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8月8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基地临海园区东海第四大道1号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6.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7.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8. 5、会议主持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莺妹女士主持。
9.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10. (二)会议出席情况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3人,代表股份数量为284,622,4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4702%。
11. 其中:(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股东共12人,代表股份数为275,127,2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3869%。
12.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11人,代表股份数为9,495,2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32%。
13. (3)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12人,代表股份数为9,495,3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32%。
14. 2、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15.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6.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1、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非独立董事选举)公司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王莺妹女士、何匡先生、陈丽洁女士、金逸中先生、邵鸿鸣先生、王丽荣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各候选人均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具体表决结果如下:1.01选举王莺妹女士担任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情况:同意282,032,53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9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6,905,4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7240%。
表决结果:王莺妹女士当选。
1.02选举何匡先生担任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情况:同意284,588,82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9,461,7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55%。
表决结果:何匡先生当选。
1.03选举陈丽洁女士担任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情况:同意284,588,82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9,461,7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55%。
表决结果:陈丽洁女士当选。
1.04选举金逸中先生担任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情况:同意284,507,12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9,380,0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850%。
表决结果:金逸中先生当选。
1.05选举邵鸿鸣先生担任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情况:同意284,507,12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9,380,0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850%。
表决结果:邵鸿鸣先生当选。
1.06选举王丽荣女士担任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情况:同意284,576,24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9,449,1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130%。
表决结果:王丽荣女士当选。
2、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独立董事选举)公司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许永斌先生、柳志强先生、张伟坤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
各候选人均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具体表决结果如下:2.01选举许永斌先生担任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表决情况:同意284,558,52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7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9,431,4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264%。
表决结果:许永斌先生当选。
2.02选举柳志强先生担任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表决情况:同意284,650,42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9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9,523,3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2942%。
表决结果:柳志强先生当选。
2.03选举张伟坤先生担任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表决情况:同意284,650,42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9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9,523,3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2942%。
表决结果:张伟坤先生当选。
3、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非职工代表监事选举)公司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章正秋先生、张小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并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戴会彬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各候选人均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具体表决结果如下:3.01选举章正秋先生担任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表决情况:同意283,017,98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6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7,890,8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1022%。
表决结果:章正秋先生当选。
3.02选举张小华先生担任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表决情况:同意284,811,32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66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9,684,2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9887%。
表决结果:张小华先生当选。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2、律师姓名:陈霞吕亚星3、结论性意见: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1、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