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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动力源:动力源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日期:2022-08-10 00:36:30 来源:公司公告 作者:分析师(No.23822) 用户喜爱度:等级980 本文被分享:987次 互动意愿(强)

    动力源:动力源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1. 1证券代码:600405证券简称:动力源公告编号:2022-043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经公司于2022年8月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

    3.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和计算,现将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的填补措施公告如下:一、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1、主要假设在不考虑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前提下,根据下述假设条件,本次非公开发行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影响的模拟测算如下:(1)国内外政治稳定、宏观经济环境和社会环境、产业政策、公司所处行业的市场情况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2)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预计于2023年4月末完成发行(该完成时间仅为假设估计,不对实际完成时间构成承诺,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3)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发行上限,即16,598.26万股。

    4. 上述发行股份数量仅为估计值,仅用于计算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2标的影响,不代表最终发行股票数量;(4)在预测公司本次发行后总股本时,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55,327.55万股为基数,不考虑除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之外的因素(如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权激励、股票回购注销等)对本公司股本总额的影响;(5)按照2021年财务数据计算,2021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238.4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4,216.17万元。

    5. 假设2022年实现的净利润与2021年持平、实现盈亏平衡、实现盈利(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0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000万元)三种情形,上述测算不构成盈利预测;(6)假设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如营业收入、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6. 2、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基于上述假设情况,公司测算了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即期主要收益指标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项目2021年度/2021年12月31日2022年度/2022年12月31日发行前发行后总股本555,136,948553,275,448719,258,082本次发行股份数165,982,634预计本次发行完成时间2023年4月末情况1:2022年净利润较2021年度保持不变,即2022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238.4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4,216.1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14,238.45-14,238.45-14,238.45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万元)-14,216.17-14,216.17-14,216.17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6-0.26-0.20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6-0.26-0.2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6-0.26-0.2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6-0.26-0.20情况2:2022年度实现盈亏平衡,即2022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为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14,238.45003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万元)-14,216.1700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600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60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60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600情况3:2022年度公司实现盈利,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00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14,238.453,000.003,000.00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万元)-14,216.173,000.003,000.00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60.050.04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60.050.0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60.050.0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60.050.04注1: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计算方式计算。

    7.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本次发行完成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公司总股本将有所增加;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需要一定时间,在项目达产后才能逐步实现预期收益水平,因此公司营业收入及净利润较难立即实现同步增长,故公司短期内存在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8.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9. 同时,公司在分析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过程中,对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做出的假设,并非公司的盈利预测;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具体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承诺或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10. 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11.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过公司谨慎论证,项目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具体分析详见公4司披露的《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12.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1、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基于公司产业转型升级而展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未来整体战略方向。

    13. 项目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随着项目建成投产,将进一步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提升品牌形象,推动企业的稳定持续发展,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

    14. 2、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经过多年的规范经营,公司建立了完善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拥有经验丰富的管理团队和技术团队;多年的技术研发和沉淀为公司实施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打下了良好的基础;电力电子技术行业近年来发展迅速,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同时公司将积极利用区位优势、寻求与行业中的优质生产商合作,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销售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15. 五、公司应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1、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尽快实现项目预期效益为尽快实现募投项目效益,公司将积极调配资源,提前实施募投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争取募投项目早日完工并实现预期效益,降低本次发行导致的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16. 2、加强募集资金管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使用募集资金,保证专款专用,由保荐机构、存管银行、公司共同监管募集资金按照承诺用途和金额使用。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保荐机构将持续对募集资金使用进行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3、不断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分红相关规定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等规定以及《上市5公司章程指引》的精神,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公司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强化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与发展规划,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广大股东的利润分配以及现金分红,努力提升股东回报水平。

    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所作出的承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公司未来如有制定股权激励计划的,本人承诺支持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自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投资者的补偿责任;8、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由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所作出的承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何振亚先生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维护公6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1、本人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切实履行对公司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相关措施;2、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3、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投资者的补偿责任;4、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由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特此公告。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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