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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恒烁股份:恒烁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意向书附录

    日期:2022-08-10 01:07:41 来源:公司公告 作者:分析师(No.42790) 用户喜爱度:等级974 本文被分享:996次 互动意愿(强)

    恒烁股份:恒烁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意向书附录

    1. 招股意向书附录序号文件名称页码1发行保荐书22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383发行人审计报告基准日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之间的相关财务报表及审阅报告1954内部控制鉴证报告3195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3376法律意见书3487律师工作报告4988发行人公司章程(草案)6369中国证监会同意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注册的材料6813-2-4-1内部控制鉴证报告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容诚专字[2022]230Z0265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北京3-2-4-2目录序号内容页码1内部控制鉴证报告1-22企业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3-1013-2-4-3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2]230Z0265号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烁股份)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12月31日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报告。

    2.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本报告仅供恒烁股份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3. 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恒烁股份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必备的文件,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4. 二、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恒烁股份董事会的责任。

    5.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恒烁股份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6. 四、工作概述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

    7. 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企业在所有重大方面是否保持了有效的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获取合理保证。

    8.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对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的了解,评估重大缺陷存在的风险,根据评估的风险测试和评价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

    9. 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23-2-4-4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10. 五、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内部控制具有固有限制,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

    11. 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鉴证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12. 六、鉴证结论我们认为,恒烁股份于2021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13. (此页为恒烁股份容诚专字[2022]230Z0265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14.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毛伟中国注册会计师:吴舜中国·北京中国注册会计师:李虎2022年3月15日33-2-4-5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报告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以下简称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

    15. 一、重要声明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董事会的责任。

    16. 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

    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

    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

    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43-2-4-6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公司建立内部控制制度的目标和遵循的原则(一)公司建立内部控制制度遵循的目标1、建立和完善内部治理和组织结构,形成科学的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以及经营活动的有序进行,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

    2、建立行之有效的风险控制系统,强化风险管理,保证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

    3、规范公司经营行为,保证会计资料、财务报表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4、建立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止并及时发现纠正错误、违规及舞弊行为,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5、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实施。

    (二)公司建立内部控制制度遵循的基本原则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公司及子公司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2、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3、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作用,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4、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应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5、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应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本实现有效控制。

    53-2-4-7四、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重要的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1.内部环境(1)公司治理及组织结构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的要求,按照公司治理的基本原则,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并制定了规范的议事规则,不断完善公司治理,规范公司运作。

    公司治理的实际情况基本符合中国证监会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并能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义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代表所有股东依法行使对企业经营方针、筹资、投资、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的表决权,能够确保全体股东充分享有平等的地位、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的决策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依法行使公司的经营决策权,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董事会秘书负责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监事会是公司监督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

    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以及公司的财务状况等进行监督和检查。

    管理层是公司的执行机构,接受董事会、监事会的监督和制约,负责实施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与管理工作。

    设计部、产品部、运营部、工艺部、销售部、行政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管理部门根据各自的部门职责开展工作,协助公司管理层达成各项经营目标;各业务部门在管理层的协调组织下相互分工、相互配合,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有序进行。

    (2)发展战略63-2-4-8公司战略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目前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公司整体战略规划提案、审议公司整体战略修订提案、开展公司重大战略的分析和研究,提供辅助决策和专业咨询意见,并组织有关部门对公司的发展目标和战略规划进行可行性研究和科学论证。

    公司综合考虑宏观经济政策、法律法规的要求、市场准入条件、国内外市场需求变化、技术发展趋势、行业及竞争对手情况、可利用资源水平和公司自身的优势及劣势等影响因素,制定了中长期战略发展目标和主要工作措施,并结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将中长期发展计划进行分解并落实;同时完善战略管理制度,确保战略规划有效实施。

    (3)人力资源公司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人力资源政策及程序,以及相关的岗位工作标准、员工手册、薪酬管理机制,涵盖了人力资源聘用、发展与培训、薪酬福利管理、绩效考核、员工离职和档案管理等多方面流程,不断建立和完善科学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通过人力资源的管理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发挥团队精神。

    公司制定了《员工手册》,根据企业内控制度建设的要求和公司现有的业务管控流程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的岗位设置表,并通过岗位说明书明确了每个岗位的职责和权限。

    (4)企业文化企业的文化建设是企业发展的催化剂,更是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

    公司以“聚焦存储解决方案为客户创造新的价值,让存储改变世界,让每颗存算芯片都永恒闪烁”为愿景,秉承着“成为全球IOT产业链关键存储方案供应商,成为全球存储器领域创新引领者”的使命,构建了一套涵盖企业愿景、企业精神、企业宗旨、经营管理理念等内容的完整企业文化体系。

    2.风险评估公司按照内部控制环境、公司业务和具体工作环节实施风险评估,发现内部控制制度执行过程中的风险因素,采取针对性的应对措施,保证内控制度的有效性。

    公司建立有效的风险评估过程,关注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并由相关部门对这些风险因素进行风险分析及评估,以便能够及时发现并采取应对措施。

    73-2-4-93.主要控制活动为合理保证各项目标的实现,公司建立了相关的控制政策和程序,主要包括: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授权审批控制、会计系统控制、财产保护控制、预算控制、运营分析控制和绩效考评控制等。

    (1)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公司根据业务需要设置各业务岗位,并通过岗位说明书详细阐述各岗位的任职条件、职责权限等,充分考虑到各业务流程中所涉及的不相容职务进行分析、梳理和不相容职务分离的控制要求,实施相应的分离措施,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

    (2)授权审批控制公司各项需审批业务有明确的审批权限及流程,明确各岗位办理业务和事项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应责任。

    公司及子分公司的日常审批业务通过在信息化平台上进行自动控制以保证授权审批控制的效率和效果。

    (3)会计系统控制公司严格遵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建立了规范的会计工作秩序,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及各项具体业务核算办法等,不断加强公司会计管理,提高会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与此同时,公司不断加强财务信息系统的建设和完善,财务核算工作全面实现信息化,有效保证了会计信息及资料的真实、完整。

    (4)财产保护控制公司建立了财产日常管理制度和定期清查制度,采取财产记录、实物保管、定期盘点、账实核对等措施,确保财产安全。

    (5)预算控制公司通过编制经营计划及成本费用预算等实施预算管理控制,明确各责任单位在预算管理中的职责权限,规范预算的编制、审定、下达和执行程序,并通过对营运计划的动态管理强化预算约束,评估预算的执行效果。

    (6)运营分析控制公司建立了运营情况分析制度,并通过运营管理平台,实现了对公司运营的信息化管理。

    公司管理层通过月度、季度经营例会和年度经营总结会等形式,定期开展运营情况分析,发现潜在问题,及时调整经营策略。

    83-2-4-10(7)绩效考评控制绩效考评控制系公司通过建立和实施绩效考评制度,科学设置考核指标体系,对公司内部各责任单位和全体员工的业绩进行定期考核和客观评价。

    (8)对重大投资的控制公司的重大投资遵循了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严格按《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执行,对于公司重大对外投资的审查、决策、批准程序进行了严格的规定,有效地控制了投资风险,保障了投资效益。

    (9)对外担保的控制公司的对外担保遵循了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了担保风险。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都经过了必要决策程序,重要的对外担保事项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董事会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对对外担保事项进行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相违背的情况。

    4.信息与沟通日常经营过程中,建立了定期与不定期的业务与管理快报、专项报告等信息沟通制度,便于全面及时了解公司经营信息,并通过各种例会、办公会等方式管理决策,保证公司的有效运作。

    公司充分利用OA等工具促进内部信息的有效期利用,充分发挥内部消息的作用。

    公司致力于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制定了一系列信息安全制度,以保护公司信息资产,积极预防安全事件的发生。

    通过持续运用信息化手段、优化信息流程、整合信息系统,不断提高管理决策及运营效力。

    5.对控制的监督公司设立了审计部,实行内部审计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审计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其他内部机构对与其相关的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负责。

    审计部通过实施适当的审查程序,评价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审计委员会根据内审部出具的评价报告及93-2-4-11相关资料,对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不同量化指标,采用孰低原则确认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重要缺陷重大缺陷经营收入潜在错报金额潜在错报金额<合并会计报表经营收入的1%合并会计报表经营收入的1%<潜在错报金额≤合并会计报表经营收入的5%潜在错报金额>合并会计报表经营收入的5%利润总额潜在错报金额潜在错报金额<合并会计报表利润总额的3%合并会计报表利润总额的3%<潜在错报金额≤合并会计报表利润总额的5%潜在错报金额>合并会计报表利润总额的5%资产总额潜在错报金额潜在错报金额<合并会计报表资产总额的1%合并会计报表资产总额的1%<潜在错报金额≤合并会计报表资产总额的5%潜在错报金额>合并会计报表资产总额的5%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重大缺陷:公司会计报表、财务报告及信息披露等方面发生重大违规事件;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未能有效发挥监督职能;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表出具无保留意见之外的其他三种意见审计报告;重要缺陷:公司会计报表、财务报告编制不完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披露要求,导致财务报表出现重要错报;公司以前年度公告的财务报告出现重要错报需要进行追溯调整;一般缺陷: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103-2-4-12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的标准主要依据业务性质的严重程度、直接或潜在负面影响、影响的范围等因素来确定,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缺陷类型直接财产损失金额重大缺陷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合并会计报表资产总额的3‰重要缺陷合并会计报表资产总额的1‰<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合并会计报表资产总额的3‰一般缺陷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合并会计报表资产总额的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重大缺陷:公司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体系失效;信息系统的安全存在重大隐患;内控评价重大缺陷未完成整改;重要缺陷:公司一般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体系失效;信息系统的安全存在隐患;内控评价重要缺陷未完成整改;一般缺陷: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方面的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也未发现内部控制方面的一般缺陷。

    (四)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并实施了满足本公司管理需要的各种内部控制制度,现有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健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公司所有业务活动和内部管理方面发挥了较好的管理控制作用,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证,达到了本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按《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有效保持了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公司内部控制是有效的。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3月15日113-2-4-13123-2-4-14133-2-4-15143-2-4-16153-2-4-17163-2-4-183-2-5-1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容诚专字[2022]230Z0266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北京3-2-5-2目录序号内容页码1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1-22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313-2-5-3关于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2]230Z0266号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烁股份)管理层编制的2021年度、2020年度和2019年度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本报告仅供恒烁股份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恒烁股份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必备的文件,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二、管理层的责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的有关要求编制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是恒烁股份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恒烁股份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明细表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

    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23-2-5-4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

    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我们认为,上述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恒烁股份2021年度、2020年度和2019年度的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此页为恒烁股份容诚专字[2022]230Z0266号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毛伟中国注册会计师:吴舜中国·北京中国注册会计师:李虎2022年3月15日33-2-5-543-2-5-653-2-5-763-2-5-873-2-5-983-2-5-1093-2-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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