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前认可函根据《上市公司独。
2. 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有关。
3. 资料和听取有关人员汇报的基础上,对《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一、公司已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事先与我们。
4. 进行了沟通,我们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二、我们在认真审阅了有关资料后,对公司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确认,认为公司2。
5. 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所涉及的事项属于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正常、合理的交易行为,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会造成。
6. 损害和影响,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三、综上,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应依法。
7. 回避表决。(此页无正文,为依顿电子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前认可函之签字页)独立董事:胡卫华何为邓春池2023年。
8. 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