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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京蓝科技: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管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日期:2023-01-12 03:00:35 来源:公司公告 作者:分析师(No.92770) 用户喜爱度:等级972 本文被分享:985次 互动意愿(强)

    京蓝科技: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管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1. 证券代码:000711证券简称:京蓝科技公告编号:2023-003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高管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司董事、副总裁王海东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 特别提示:持有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股份2,242,34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2190%)的董事、副总裁王海东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除外)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560,58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548%),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

    4. 鉴于公司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副总裁王海东先生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一、王海东先生基本情况王海东先生,现任公司董事、副总裁、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科鼎实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

    5. 持有公司2,242,34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2190%。

    6.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使用需求。

    7. 2、减持股份来源:王海东本人持有的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8. 具体情况如下:2019年1月15日,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京蓝科技”)收到了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殷晓东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32号)。

    9. 核准公司向殷晓东发行113,842,569股股份、向其他36名交易对方(含王海东先生)发行33,170,185股股份购买中科鼎实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鼎实”)56.7152%股权。

    10.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新增的股份已于2019年2月2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11.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9年2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新增股份变动及上市公告书》与其它相关公告。

    12. )3、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不超过560,586股,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548%。

    13. 若减持期间公司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减持数量、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14. 4、减持区间:减持区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

    15.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16.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二)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1、相关承诺王海东先生承诺:中科鼎实在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三年累计实现不低于40,000万元,且盈利承诺期内目标公司每年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均不低于9,000万元。

    中科鼎实在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三年累计不低于15,000万元,且中科鼎实在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每年均为正数。

    王海东先生承诺:依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项下取得的京蓝科技股份于该等对价股份未满足解锁条件之前,不得以任何方式对该等对价股份设置质押等任何权利限制,已满足解锁条件的对价股份除外。

    在业绩补偿的期间内,对本次交易已满足解锁条件的所得股份进行质押时,将在充分考虑保障本次交易业绩补偿及减值补偿的可实现前提下方可实施;同时,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与质押权人进行相关协议安排确保业绩补偿或减值补偿义务发生时(如有)可提前解除用于补偿等额数量的股份质押、利用自有及自筹资金履行补偿义务等措施,保障本次交易的业绩补偿及减值补偿履行不受相应股份质押的影响。

    王海东先生在如上发行中取得股份,自该等股份上市日(2019年2月25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王海东先生作为公司董事、副总裁,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股份。

    2、相关承诺的履行情况根据公司分别于2019年5月6日、2020年4月29日、2021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科鼎实环境工程有限公司2018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专项审核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19)第111015号)、《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2019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专项审核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0)第111013号)、《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2020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专项审核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0)第111004号)及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已根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如上报告对中科鼎实2018年、2019年度及2020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发表的核查意见。

    中科鼎实已实现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业绩承诺,因此不存在补偿义务。

    王海东先生本次拟减持股份不存在违反上述相关承诺的情况,本次拟减持事项与王海东先生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后续王海东先生将继续严格遵守减持规则的相关规定。

    三、其他事项1、本次减持计划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王海东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规定披露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王海东先生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4、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1、王海东先生《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三年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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