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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科锐:关于为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公告

    日期:2023-01-12 03:31:07 来源:公司公告 作者:分析师(No.08828) 用户喜爱度:等级960 本文被分享:985次 互动意愿(强)

    北京科锐:关于为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公告

    1. 证券代码:0023501证券代码:002350证券简称:北京科锐公告编号:2023-007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1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北京稳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稳力”)增加担保额度合计500万元,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一、担保情况概述1、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经控股子公司北京稳力申请,公司同意为北京稳力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申请的银行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为500万元,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年。

    3. 2、根据《公司章程》《投资决策管理制度》和《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因本次增加担保额度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一)被担保人北京稳力基本情况1、基本信息公司名称:北京稳力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05730446X8住所:北京市大兴区丰远街9号院5号楼一层101室法定代表人:付小东2注册资本:2,413.3333万元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经营期限:2014年03月12日至2034年03月11日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自行开发后的产品;计算机系统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软件开发;软件咨询;产品设计;模型设计;包装装潢设计;经济贸易咨询;文化咨询;公共关系服务;会议服务;翻译服务;自然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销售机械设备及零配件、仪器仪表、通讯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

    5. (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 )北京稳力2021年纳税信用等级为B级,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 北京稳力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63.4%的股权。

    8. 2、被担保人北京稳力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状况单位:元项目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2022年10月31日(经审计)资产总额33,969,181.8239,382,103.51负债总额31,626,176.803,638,702.64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0流动负债总额31,626,176.803,638,702.64净资产2,343,005.0235,743,400.87项目2021年1~12月(经审计)2022年1~10月(经审计)营业收入10,197,141.967,768,718.49利润总额362,710.35-7,770,419.26净利润351,681.24-7,766,271.15三、担保计划的主要内容1、公司为子公司北京稳力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具体情况如下:3被担保方债权人新增额度(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目前公司为该单位担保余额(万元)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公司持股比例是否关联担保北京稳力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5000.83%09.24%63.40%否合计5000.83%0---2、在上述审批额度范围内实际发生的担保内容以相关子公司与银行签订担保协议为准。

    9. 3、北京稳力其他股东按持股比例为北京稳力提供同比例担保。

    10. 四、董事会意见公司于2023年1月1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并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

    11.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支持控股子公司北京稳力经营发展,为其增加银行综合授信担保额度,北京稳力其他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同比例担保,财务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之内;不存在与《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规定相违背的情况,同意该连带责任保证事项,该事项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2. 五、监事会意见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北京稳力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意该连带责任保证事项,该事项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3. 六、独立董事意见通过与公司管理层沟通,并核查控股子公司北京稳力相关资料,独立董事认为:北京稳力资产状况、资信状况较好,且北京稳力其他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同4比例担保,公司为上述公司提供担保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意该连带责任保证事项,该事项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4.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截至本次董事会决议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最近12个月内无对外担保,公司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为14,800万元,对子公司担保余额为11,800万元,担保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1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事项。

    15. 八、备查文件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6. 特此公告。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三年一月十一日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公告 八、备查文件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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