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2. 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年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3. 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的有关议案提前审阅,经审阅相关材料并对有关情况进行详细了解、讨论后对公司第四。
4. 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出具以下事前认可意见:一、关于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融资效率,支持公司业。
5. 务发展,且公司无需提供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本次交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6. 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以下无正文)(本页为《昇兴集团股。
7.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无正文)独立董事签名:王竞达陈工刘双明2023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