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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百洋医药: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百洋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从事互联网相关业务之专项核查意见(更新稿)

    日期:2023-01-13 19:50:01 来源:公司公告 作者:分析师(No.91945) 用户喜爱度:等级983 本文被分享:993次 互动意愿(强)

    百洋医药: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百洋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从事互联网相关业务之专项核查意见(更新稿)

    1. 7-1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百洋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从事互联网相关业务之专项核查意见(更新稿)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A座509单元7-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百洋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从事互联网相关业务之专项核查意见(更新稿)青岛百洋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青岛百洋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百洋医药”或“发行人”)委托,担任发行人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下称“本次发行上市”)的专项法律顾问为本次发行上市出具法律意见。

    2. 本所已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出具《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百洋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法律意见》”)、《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百洋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律师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律师工作报告》”)等法律文件。

    3. 除非另有解释或说明,《法律意见》《律师工作报告》中的名词释义也适用于本专项核查意见。

    4. 本所律师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青岛百洋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2〕020060号)相关要求出具本专项核查意见(以下简称“本专项核查意见”)。

    5. 本专项核查意见仅供发行人为本次发行上市之目的使用,不得被任何人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6. 本所在此同意,发行人可以将专项核查意见作为本次发行上市申请所必备的法定文件,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7.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如下专项核查意见。

    8. 7-3一、发行人及子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是否提供、参与或与客户共同运营网站、APP等互联网平台业务(一)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是否提供、参与或与客户共同运营网站、APP等互联网平台业务1、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目前,发行人及子公司注册并实际使用的主要网站以及对应的业务情况如下:序号注册人网站域名网站备案号网站业务1百洋医药diqiao.com.cn鲁ICP备10008593号-5迪巧相关产品的展示网站2百洋医药baheal.com鲁ICP备10008593号-8网上商城,主营B2B的药品、医疗器械及保健食品,目前正在前期筹备中3健康药房baiyangwang.com鲁ICP备09091598号-4网上商城,APP“百洋挑剔喵”前身4健康药房baiyjk.com鲁ICP备09091598号-5网上商城,主营药品、医疗器械及保健食品5百洋医药baheal.cn鲁ICP备10008593号-9企业展示6百洋医药baiyyy.com鲁ICP备10008593号-7企业展示7青岛纽特舒玛nutrasumma.com.cn鲁ICP备19010013号-1企业展示8百洋汇康baiyanghuikang.com京ICP备2020036424号-2企业展示9百洋挑剔喵bahealpickycat.com鲁ICP备2022015877号-2企业展示2、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目前,发行人及子公司运营的主要APP以及对应的业务情况如下:序号运营者APP名称APP业务内容1健康药房百洋挑剔喵跨境电商产品以及国内保健食品等销售7-4序号运营者APP名称APP业务内容2健康药房百洋健康药房药品、医疗器械及保健食品等销售3健康药房百洋易美跨境电商产品的销售以及国内保健食品销售,系针对会员设置的APP4健康药房易美医生医疗健康信息服务展示,未实际运营,已下架3、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目前,发行人及子公司入驻的主要电商平台如下:序号运营主体平台名称店面名称网址/电商平台主营产品类型1健康药房天猫百洋健康大药房旗舰店保健品、药品、医疗器械2百洋易美克奥妮斯旗舰店20o.1000855.1997427721.d4918089.e9547ec5pzQZl2主营品类美妆护肤类3百洋易美excellula艾思诺娜旗舰店1z10.3-b-s.1997427721.d4918089.4d5410ebiXiP39主营品类美妆护肤类4百洋易美Transino传皙诺旗舰店主营品类美妆护肤类5青岛纽特舒玛纽特舒玛旗舰店view_shop.htmspm=a220m.1000862.1000730.3.76762fa0JEYlrD&user_number_id=2208276194615&rn=6bd2a1fc314a6bcd1eaa4ead2beb978d保健品6健康产业天猫国际dcal迪巧海外旗舰店主营品类迪巧品牌7健康产业nutrasumma海外旗舰店保健品8海外商贸Quanis克奥妮斯海外旗舰店主营品类美妆护肤类9青岛纽特舒玛淘宝纽特舒玛index.htmspm=2013.1.w5002-21981926477.2.49e47e72MPBdCq保健品10百洋易美承善堂品牌店主营品类承善堂品牌11健康药房京东百洋大药房旗舰店保健品、药品、医疗器械12青岛纽特舒玛Nutrasumma官方旗舰店ml保健品13百洋易美艾思诺娜官方旗舰店ml主营品类美妆护肤类14百洋易美Transino传皙诺旗舰店.htmlfrom=pc主营品类美妆护肤类15青岛纽特舒拼多多纽特舒玛官方旗拼多多APP保健品7-5玛舰店16青岛纽特舒玛微信纽特舒玛健康生活微信公众号:纽特舒玛(仅微信APP访问)保健品17青岛纽特舒玛小红书纽特舒玛Nutrasumma旗舰店or/60376c3ce135a400017602ebnaviHidden=yes&xhsshare=CopyLink&appuid=564d121aa40e184bc0b40a46&apptime=1648445081保健品18青岛纽特舒玛抖音纽特舒玛官方旗舰店/shop/indexid=uFKPBNaB&origin_type=604&origin_id=0&new_source_type=47&new_source_id=0&source_type=47&source_id=0保健品19健康产业迪巧百洋健康海外专卖店主营品类迪巧品牌20健康药房美团百洋健康大药房旗舰店美团APP保健品、药品、医疗器械综上,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存在提供、参与网站、APP等互联网平台业务的情况,但不存在与客户共同运营的情形。

    9. (二)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是否提供、参与或与客户共同运营网站、APP等互联网平台业务2022年5月10日,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发行募投项目取消“百洋线上运营平台项目”。

    10. 调整后,本次募投项目不存在提供、参与或与客户共同运营网站、APP等互联网平台业务的情形。

    11. 二、发行人及子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是否为客户提供个人数据存储及运营的相关服务,是否存在收集、存储个人数据,对相关数据挖掘及提供增值服务等情况;如是,请说明是否取得相应资质及提供服务的具体情况,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收集个人信息情况(一)发行人的品牌运营业务根据公司的说明,发行人的品牌运营业务流程及主要内容情况如下:业务流程主要业务内容主要对象品牌筛选基于自身资源及各类信息渠道,对国内外特定业务领域的品牌和产品开展大范围筛选医药品牌,不涉及个人数据品牌定位分析产品适用的场景和用户群体,对用户进行画像,将品牌与细分品类相关联,针对性地制定营销策略医药品牌,不涉及个人数据7-6业务流程主要业务内容主要对象品牌推广零售药店推广,在零售药店进行品牌展示及店员教育面向个人消费者进行品牌推广地面推广活动,在商场、社区、特定人群聚集地(如幼儿园、月子中心)进行推广活动面向个人消费者进行品牌推广线上推广,包括主流视频网站贴片广告、垂直媒体网站广告、综艺节目及电台节目、新媒体宣传等多种方式面向个人消费者进行品牌推广学术推广,参与、组织或赞助医学行业学术会议主要面向医生,不涉及个人消费者产品销售及渠道管理通过销售网络将产品最终销售至消费者主要为医药流通商如上表所示,在品牌运营业务中的品牌推广环节,公司需要面向个人消费者进行品牌推广,具体情况如下:1、零售药店推广根据发行人说明,公司的零售药店推广的具体措施如下:公司通过市场调研或与零售药店合作的方式,获取不同零售药店针对不同适应症药品的销售情况,形成对零售药店药品销售能力的判断,筛选出合适的零售药店进行产品分销布货、品牌展示,形成对运营品牌的推广;同时,公司对相关零售药店的店员进行培训教育,使其快速了解公司运营品牌药品的特点,便于店员向相关患者进行介绍。

    12. 在上述过程中,公司获取的是针对于产品的销售信息,如:该零售药店不同适应症产品的销售规模、销售周期、销售进度的相关信息,用于公司制定合理的产品销售布货策略,不存在收集个人信息的情况。

    13. 同时,公司仅负责品牌推广,产品销售由零售药店完成,公司不直接面向消费者,亦不存在要求零售药店收集消费者信息的情况。

    14. 2、地面推广活动根据发行人说明,公司地面推广活动的具体措施如下:公司根据产品特点,选取合适的场所进行推广。

    15. 以迪巧产品为例,迪巧产品主要为钙片,公司针对于钙片的用户群体特征,在母婴人群聚集的地方,如幼儿园、妇幼医院、月子中心等场所;在老年人聚集的社区、老年医院等场所,进行品牌展示及产品促销。

    16. 在上述过程中,公司负责制定产品推广计划、组织推广活动实施,由推广活7-7动带动的产品销售环节由当地的经销商完成,公司不直接面向消费者(除自有零售药店外,公司只面向医药流通公司销售,不存在面向个人销售的情况),推广活动的销售业绩均为经销商所实现,公司仅对整个推广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考核;同时,公司不存在要求经销商收集个人信息的情况。

    综上,公司在地面推广活动中不存在收集个人信息的情况。

    3、线上推广根据发行人说明,公司线上推广的具体措施如下:公司根据产品类别,在垂直领域的网站进行产品投放、促销活动;聘请在相关领域具有影响力的代言人进行品牌宣传。

    在上述过程中,公司向相关广告商、代言人提出业务需求,该推广需求均针对品牌制定,对全部消费者可见,不存在针对特定群体推广的情况;同时,公司线上推广均通过第三方进行,不存在消费者反馈机制。

    因此,公司线上推广不存在收集个人信息的情况。

    综上,在品牌推广环节,公司不涉及收集个人数据信息的情况,公司不存在为客户提供个人数据存储及运营的相关服务,不存在收集、存储个人数据的情况。

    除品牌推广环节,发行人品牌运营的其他业务环节主要面向医药品牌、医生以及医药流通商,不存在为客户提供个人数据存储及运营的相关服务,不存在收集、存储个人数据的情况。

    同时,报告期内,发行人亦不存在因违反《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相关规定侵犯消费者个人信息权益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二)发行人的批发配送业务发行人批发配送业务的客户主要以医院、社区诊所及药房等为主,不涉及对个人数据的存储及运营相关服务。

    (三)发行人的零售业务发行人的线下零售业务主要为通过零售药店销售药品,根据相关规定,购买处方药时,消费者需提供相应处方,公司按照法律要求对处方信息进行审核及保7-8管;除上述情况外,消费者在零售药店购买药品时,有权利拒绝提供其他个人信息,公司不具备收集消费者个人数据的能力,公司亦不存在收集消费者个人信息的情况。

    发行人的线上零售业务,需要获取消费者的必要联系方式从而实现销售。

    发行人在遵循与电商平台达成的协议和《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规规定的前提下,最低程度地在电商平台及消费者授权的范围内使用消费者的名称、电话及收件地址等信息,该等信息的使用是为实现销售和提供后续服务之目的,发行人不存在超越用户授权范围收集、存储个人数据并对相关数据挖掘及提供增值服务等情况(详见下文“(四)、发行人4个自有APP的主要用途及使用相关情况”章节)。

    其中,发行人通过入驻天猫、京东等第三方电商平台开展线上销售业务的,除需取得《营业执照》和经营药品、医疗器械、食品等业务有关的资质证书外,无需其他互联网业务许可,发行人入驻电商平台进行销售具备相应资质;发行人通过自营平台开展线上销售业务的,相关自营平台均已履行ICP备案或取得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

    同时,根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主管部门出具的合规证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相关主管部门网站公示情况、核对营业外支出明细,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因违规收集、存储个人数据,对相关数据挖掘及提供增值服务而被处以行政处罚的情况。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零售业务并非主要业务,发行人在报告期内不存在因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而受到行政处罚的重大违法违规情形。

    (四)发行人4个自有APP的主要用途及使用相关情况截至目前,发行人自有APP包括百洋挑剔喵APP、百洋健康药房APP、百洋易美APP及易美医生APP,其中:易美医生APP自开发以来未实际投入使用,目前已在各软件市场做下架处理。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及确认,除易美医生APP外,发行人自有APP情况如下:1、自有APP的主要用途及基本情况7-9APP名称百洋挑剔喵百洋健康药房百洋易美主营业务跨境电商产品、化妆品、保健食品等产品的销售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等产品的销售化妆品销售业务主要客户个人消费者个人消费者个人消费者上线时间2015年11月26日2022年4月19日2019年8月12日注册用户4,277人4,772人31,287人日活用户61人(2022年1-9月平均日活数)488人(2022.09.30)226人(2022年1-9月平均日活数)销售收入2019年:297.56万元2020年:578.11万元2021年:271.32万元2022年1-9月:163.12万元2022年4-9月:313.41万元2019年:166.49万元2020年:829.32万元2021年:2,314.73万元2022年1-9月:872.68万元注:百洋挑剔喵APP的注册用户是指截至2022年9月30日过去一年内有登录的活跃用户数;百洋健康药房APP的注册用户是指自APP产品上线以来至2022年9月30日形成的新增用户人数;百洋健康药房APP的日活用户是指2022年9月30日当日,百洋健康药房APP及其所依托的“百洋健康药房网站()”等终端平台共有访客数。

    2、自有APP的收集信息情况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及确认,为了实现销售,百洋挑剔喵APP、百洋健康药房APP、百洋易美APP存在收集、储存个人信息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序号项目收集、存储个人信息1用户注册手机号码2必要信息(为实现销售必需的信息)用户的称呼、联系电话、通信地址;如涉及跨境电商业务,需要使用的身份证信息(用于海关统计个人外汇使用额度)3选填信息(客户自愿提供的数据,APP不做要求)真实姓名、头像、性别、年龄、所在城市、微信号等4订单信息销售产品数量、单价、金额、时间、优惠折扣、实收金额、税费、运费5数据接口处理设备硬件信息用户在注册相关APP时,需要勾选同意《注册协议》和《隐私协议》,《注册协议》和《隐私协议》已经以显目的方式呈现在用户注册页面,并在其中就上述个人信息的收集和使用进行了说明,用户在明确同意并授权的情况下方可注册并使用APP。

    APP仅以实现产品销售为目的收集上述个人信息,不存在数据挖掘和提供增值服务等超越用户授权范围的情形。

    3、是否提供第三方撮合业务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及确认,报告期内,发行人自有APP均不提供第三方撮合交易功能,其上经营的产品均为发行人自营,不存在第三方商家入驻的平7-10台撮合交易功能,发行人不存在提供撮合交易而实现收入的情况。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自有APP最低程度地在消费者授权的范围内使用消费者信息,该等信息的使用是实现销售和服务之必需,发行人不存在超越用户授权范围收集、存储个人数据并对相关数据挖掘及提供增值服务等情况。

    (五)募投项目情况本次募投项目:“百洋品牌运营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目的主要为公司提供药品仓储空间及物流配送能力,不涉及为客户提供个人数据存储及运营的相关服务获取用户个人信息的情况;“百洋云化系统升级项目”为升级更新发行人软硬件系统,不涉及获取用户个人信息的情况;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不涉及获取用户个人信息的情况。

    (本页以下无正文)7-11(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百洋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从事互联网相关业务之专项核查意见》的签署页)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盖章)负责人:朱小辉经办律师(签字):本所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A座509单元,邮编:100033日期:年月日 一、发行人及子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是否提供、参与或与客户共同运营网站、APP等互联网平台业务 二、发行人及子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是否为客户提供个人数据存储及运营的相关服务,是否存在收集、存储个人数据,对相关数据挖掘及提供增值服务等情况;如是,请说明是否取得相应资质及提供服务的具体情况,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收集个人信息情况 (一)发行人的品牌运营业务 (二)发行人的批发配送业务 (三)发行人的零售业务 (五)募投项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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