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证券代码:002118证券简称:紫鑫药业公告编号:2013-011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作为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2. 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3. 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一、《关于选举陈孚先生担任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的独立意见经审阅董事会会议材料和陈孚先生简历,我们认为。
4. 本次董事会选举董事长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长的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
5. 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同意陈孚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二、《。
6. 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公司提出的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融资担保的额度,是出于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所需,公司能够掌握被担保对象的生产经营。
7. 及资金管理,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公司能够较好控制对外担保风险,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因此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2023年1月1。
8. 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