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热点研报
  • 精选研报
  • 知名分析师
  • 经济数据库
  • 个人中心
  • 用户管理
  • 我的收藏
  • 我要上传
  • 云文档管理
  • 我的云笔记
  • 萃华珠宝: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日期:2023-01-14 01:48:23 来源:公司公告 作者:分析师(No.13507) 用户喜爱度:等级974 本文被分享:997次 互动意愿(强)

    萃华珠宝: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1.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731证券简称:萃华珠宝公告编号:2023-004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 特别提示: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中联”);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鉴于容诚已连续14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同时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未来业务拓展和审计需求等实际情况,公司拟聘任立信中联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3.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4.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萃华珠宝”)于2023年1月13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计机构,聘期一年。

    5.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一)机构信息1、基本信息事务所名称: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2013年10月31日(由立信中联闽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设立)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6865号金融贸易中心北区1-1-2205-1首席合伙人:李金才上年度末(2022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47人注册会计师人数:2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25人最近一年(2021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2,425.91万元人民币审计业务收入:25,697.21万元人民币证券业务收入:12,016.77万元人民币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8家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制造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等审计收费:3,440.00万元人民币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家2.投资者保护能力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截至2021年末计提职业风险基金余额为2,019.27万元人民币,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可区间数)6,000万元人民币,职业风险基金计提、职业责任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7.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8. 3.诚信记录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0次。

    9. 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涉及人员13人,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10. (二)项目信息1.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信息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杨铭姝,2006年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和复核,201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11.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曹玮女士,2012年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2004年开始从事审计工作,201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多家上市公司审计项目。

    12.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翁社方先生,2006年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于2004年起开始从事审计业务,2022年开始在本所执业。

    13. 2.诚信记录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形。

    14. 3.独立性本次拟聘任的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15. 4.审计收费2022年度审计费用根据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所投入的专业服务,综合考虑项目团队专业能力和经验以及实际投入项目的工作时间协商确定。

    16. 2022年度审计费用(含子公司)为人民币年报审计费用80万元人民币,内控审计费用30万元人民币,合计110万元人民币。

    较2021年度审计费用相比未发生变化。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为本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年限为14年。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度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鉴于容诚已经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经综合评估公司经营发展及审计工作需求,公司拟将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变更为立信中联。

    容诚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勤勉、尽责,公司对其辛勤工作和良好服务表示诚挚地感谢!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前任及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双方对本次变更事宜均无异议。

    因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有关要求,积极做好有关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经审核相关资料,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勤勉尽责,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切实履行审计机构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被审计单位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未来的业务发展和审计需要,经公司慎重调查和考虑,经审计委员会审议表决后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任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勤勉尽责,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切实履行审计机构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被审计单位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未来的业务发展和审计需要,我们同意聘任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勤勉尽责,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开展审计工作,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我们同意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及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23年1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本事项尚需经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经审查,监事会认为:立信中联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和内控鉴证要求。

    我们同意聘请立信中联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2年年度审计工作和内控鉴证。

    (五)生效日期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聘期一年。

    四、报备文件1、《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2、《第五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3、《审计委员会决议》;4、《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5、《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6、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可按公告格式改成: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零二三年一月十三日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勤勉尽责,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切实履行审计机构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被审计单位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未来的业务发展和审计需要,我们同意聘任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扫一扫,慧博手机终端下载!

    正在加载,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