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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通发展: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日期:2023-01-31 00:33:38 来源:公司公告 作者:分析师(No.16894) 用户喜爱度:等级979 本文被分享:992次 互动意愿(强)

    索通发展: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1.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1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3年2月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目录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须知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基本情况及会议议程三、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1.《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2.《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3.《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4.《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5.《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2.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3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须知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现场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现场会议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就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须知明确如下: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3. 二、股东及股东代表应于会议开始前十分钟入场;中途入场者,应经过会议工作人员的许可。

    4. 三、会议按照召集通知及公告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5. 四、股东及股东代表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6. 股东及股东代表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表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7.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

    8. 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表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

    9. 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或提问。

    10. 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3分钟。

    11. 六、股东及股东代表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表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表不再进行发言。

    12. 股东及股东代表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13. 七、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漏公司商业秘密或有损公司、股东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相关负责人有权拒绝回答。

    14. 八、投票表决相关事宜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

    15. 2.现场投票方式(1)现场投票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16. (2)议案采取非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的,参会股东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4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的,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参会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3)议案列示在表决票上,请股东填写,一次投票。

    议案采取非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的,未在表决票上表决或多选的,视同弃权处理,未提交的表决票不计入统计结果。

    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的,如股东所投出的票数超过其持有的最大表决权数,只投向一位候选人的,该名候选人的得票数按该股东所拥有的表决权总数计算;分散投向数位候选人的,经计票人员指出后拒不重新确认或重新确认后仍超过其持有的最大表决权数的,则该股东所投的全部选票均作废,视为弃权。

    (4)在会议主持人宣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后进场的股东不能参加现场投票表决。

    在开始表决前退场的股东,退场前请将已领取的表决票交还工作人员。

    如有委托的,按照有关委托代理的规定办理。

    股东在股东大会表决程序结束后提交的表决票将视为无效。

    (5)表决完成后,请股东将表决票交给场内工作人员,以便及时统计表决结果。

    现场表决投票时,在股东代表和监事代表的监督下进行现场表决票统计。

    3.网络投票方式网络投票方式详见2023年1月20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九、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本次会议由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5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基本情况及会议议程一、本次会议的基本情况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2月6日(星期一),14:00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段,即2023年2月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的投票时间为2023年2月6日9:15-15:00。

    2.股权登记日:2023年2月3日3.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中建财富国际中心15层4.会议召集人: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5.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6.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7.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8.会议出席/列席对象(1)2023年1月31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及股东代表(股东可书面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可不必为本公司股东);(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4)其他人员。

    二、本次会议议程1.会议签到。

    2.董事会与公司聘请的现场见证律师,共同对现场股东资格的合法性进行验证并登记股东姓名(或名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3.会议主持人介绍本次股东大会出席情况,宣布现场会议开始。

    4.推举计票人、监票人。

    5.会议主持人宣读以下议案: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6(1)《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2)《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3)《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4)《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5)《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6.股东及股东代表围绕上述议案进行发言或提问,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及股东代表提问。

    其他除上述议案以外的问题可在投票后进行提问。

    7.股东及股东代表表决议案。

    8.统计现场投票表决,监票人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9.现场投票结束后,休会,将现场投票统计结果上传至网络投票平台。

    网络投票结果产生后,复会,监票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合并后的表决结果。

    10.会议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11.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12.会议主持人致结束语并宣布会议闭幕。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7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议案一: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目前整体经济环境,所处地域和行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拟自2023年度起,将公司独立董事薪酬由每人每年8万元(税前)调整为每人每年10万元(税前),该薪酬按年发放,所涉及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差旅费及按照《公司章程》履行职权所需的费用均由公司承担。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2月6日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8议案二: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鉴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1年度为公司提供了良好的审计服务,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0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0万元,共计人民币115万元。

    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2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并结合市场价格水平确定。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2月6日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9议案三: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现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6名为非独立董事。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拟提名郎光辉先生、郝俊文先生、刘瑞先生、荆升阳先生、郎诗雨女士、范本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生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2月6日简历:郎光辉先生,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博士研究生,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历任冶金部北京冶金设备研究院项目经理,中国康华稀土开发公司部门经理,中钢集团稀土公司部门经理。

    1998年创立天津市索通国际工贸有限公司,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2003年创立本公司,现任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副会长、本公司董事长。

    郎光辉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117,478,389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5.50%,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郎光辉先生的一致行动人王萍女士、玄元私募基金投资管理(广东)有限公司-玄元科新18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和玄元私募基金投资管理(广东)有限公司-玄元科新18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分别持有公司56,053,012股、4,599,357股、4,599,357股股份,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5,251,72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4.17%。

    郎光辉先生与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182,730,11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9.67%。

    郎光辉先生与公司现任董事郎诗雨女士,公司现任董事、总经理郝俊文先生,以及公司现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郎静女士为关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10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除上述情况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郝俊文先生,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审计师。

    历任山西泽州县审计事务所审计师,天津市索通国际工贸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北京索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

    2003年加入公司,历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

    郝俊文先生持有本公司424,9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9%。

    郝俊文先生与公司实控人、现任董事长郎光辉先生,公司现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郎静女士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除上述情况外,郝俊文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刘瑞先生,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本科,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历任中国铝业河南分公司碳素厂工程师、技术科长。

    2004年加入公司,历任技术部经理、工程部总经理、山东生产中心副总经理。

    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刘瑞先生持有本公司275,7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6%,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荆升阳先生,196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本科,高级工程师。

    历任山西省平定县化肥厂科员、科长,副厂长,平定县北辰化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06年加入公司,历任山东生产中心副总经理、本公司副总经理。

    现任本公司董事。

    荆升阳先生持有本公司218,4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5%,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郎诗雨女士,199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毕业于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硕士研究生。

    曾任全国妇联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资助部项目主管。

    2019年加入公司,现任本公司董事、投资发展部副总经理。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11郎诗雨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郎诗雨女士与公司现任董事长郎光辉先生,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王萍女士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除上述情况外,郎诗雨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范本勇先生,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2005年毕业于北京科技大学材料学专业,硕士研究生;2015年获得北京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2005年加入公司,历任天津朗通国际商贸有限公司部门经理、德州朗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北京索通新动能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北京安泰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范本勇先生持有本公司223,2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5%,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12议案四: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现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拟提名张金昌先生、孙浩先生、陈宁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生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2月6日简历:张金昌先生,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博士研究生,会计学、管理学教授。

    历任中国首钢集团计划处项目经理,北京智泽华软件有限责任公司创始人、首席科学家。

    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会计与财务研究室研究员、博士生导师,中国企业管理研究会副理事长,中国企业管理研究会财务管理专业委员会主任。

    张金昌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孙浩先生,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博士研究生,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曾任冶金工业部自动化研究院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等职务。

    现任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孙浩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13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陈宁先生,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拥有新加坡永久居留权。

    博士研究生,副教授。

    1987年至今任教于北京科技大学,现任北京科技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新能源材料研究室主要负责人。

    陈宁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14议案五: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鉴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现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开展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2人,股东代表监事3人。

    监事会提名张媛媛女士、刘剑锋先生、冯欢欢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生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3年2月6日简历:张媛媛女士,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

    2004年加入公司,现任公司营销中心国际销售总监、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张媛媛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刘剑锋先生,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美国注册金融分析师(CFA)。

    曾任北电网络通讯工程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沈阳北电通信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迪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财务经理等职务。

    现任上海科惠价值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伟本智能机电(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002153)独立董事,三亚椰风居餐饮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南通永琦家居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亚龙星叶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监事,北京三又木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监事,本公司监事。

    刘剑锋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15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冯欢欢女士,199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2017年毕业于武汉大学国际法学专业。

    2019年加入公司,现任公司法务。

    冯欢欢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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