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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视觉中国: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日期:2023-02-01 00:11:40 来源:公司公告 作者:分析师(No.51970) 用户喜爱度:等级968 本文被分享:992次 互动意愿(强)

    视觉中国: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1. 证券代码:000681证券简称:视觉中国公告编号:2023-002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证券代码:000681,证券简称:视觉中国)于2023年1月30日、1月31日连续2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

    3.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公司对需核实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就相关问题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了核实:1.经核实,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4. 2.经核实,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5. 3.经核实,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或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

    6. 4.经核实,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7. 5.经查询,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8. 6.关于近期A股市场关注度较高的AIGC(AI-GeneratedContent)相关概念情况,公司于2022年11月17日披露的《视觉中国: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编号:2022-061)中已提及相关内容,前期已公告信息至今无重大变化。

    9.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10.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11. 四、风险提示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12. 2.公司2022年度业绩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需披露的情形。

    13. 公司未向除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第三方提供未公开的年度业绩信息。

    14.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拟于2023年4月28日披露,具体经营情况及财务数据请关注公司定期报告。

    15.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16. 3.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三年一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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