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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丰股份:关于日丰转债可能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日期:2023-02-01 02:45:09 来源:公司公告 作者:分析师(No.23594) 用户喜爱度:等级964 本文被分享:998次 互动意愿(强)

    日丰股份:关于日丰转债可能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1. 证券代码:002953证券简称:日丰股份公告编号:2023-007债券代码:128145债券简称:日丰转债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日丰转债”可能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重要内容提示:自2022年12月28日至2023年1月31日,公司股票在连续19个交易日中已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高于“日丰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

    2. 若在未来11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有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即13.559元/股),将触发“日丰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3. 届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日丰转债”。

    4.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相关规定,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日丰转债”投资风险。

    5. 一、“日丰转债”的基本情况(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61号文核准,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22日公开发行了3,8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8,000.00万元。

    6. 本次发行的日丰转债向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38,000.00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8. (二)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21〕382号文同意,公司38,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1年4月16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日丰转债”,债券代码“128145”。

    9. (三)根据有关规定和《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日丰转债”的初始转股价为19.24元/股。

    10. 2021年5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日丰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9),鉴于公司实施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调整相关规定,“日丰转债”的转股价于2021年6月2日(除权除息日)起由原来的19.24元/股调整为13.66元/股。

    11. 2022年6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日丰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8),鉴于公司实施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调整相关规定,“日丰转债”的转股价于2022年6月16日(除权除息日)起由原来的13.66元/股调整为10.43元/股。

    12. 二、“日丰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可能成就情况1、有条件赎回条款根据《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规定:在本次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①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13.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IA:指当期应计利息;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14.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以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15. 2、有条件赎回条款可能成就的情况自2022年12月28日至2023年1月31日,公司股票在连续19个交易日中已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高于“日丰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

    16. 若在未来11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有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即13.559元/股),将触发“日丰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届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日丰转债”。

    三、风险提示公司将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和《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等相关规定,于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时点后召开董事会审议是否赎回“日丰转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规定,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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