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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北洋: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日期:2023-02-02 00:40:40 来源:公司公告 作者:分析师(No.11544) 用户喜爱度:等级971 本文被分享:983次 互动意愿(强)

    新北洋: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1. 证券代码:1证券代码:002376证券简称:新北洋公告编号:2023-009债券代码:128083债券简称:新北转债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北洋”或“公司”)于2023年1月11日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1)。

    2. 根据回购方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使用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注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30元/股。

    3.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4.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披露。

    5. 现将公司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公司于2023年2月1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为760,000股,占公司截至2022年9月30日总股本的0.12%,最高成交价为7.4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26元/股,合计支付的总金额为5,566,688.00元(不含交易费用)。

    6.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7. 二、其他说明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8.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票:(1)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9. 2交易日内;(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10.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3年2月1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19,150,600股。

    11. 公司每5个交易日回购股份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

    12.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1)开盘集合竞价;(2)收盘前半小时内;(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13.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14. 4、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5.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 特此公告。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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