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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九丰能源: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日期:2023-02-02 02:12:50 来源:公司公告 作者:分析师(No.88501) 用户喜爱度:等级968 本文被分享:988次 互动意愿(强)

    九丰能源: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1. 具有价值创造力的清洁能源服务商1证券代码:605090证券简称:九丰能源公告编号:2023-006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一、回购公司股份事项概述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2. 董事会同意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4.8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3.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回购报告书的公告》等公告。

    4. 二、回购公司股份的目的和用途现阶段,公司发展战略清晰,全产业链布局完善,业务规模稳步提升,客户结构持续优化,内生增长潜力持续释放;同时,公司通过整合方式积极布局“陆气气源”,双气源保障能力不断增强,供应链的稳定性及成本竞争力持续提升;此外,公司积极推进能源服务型业务以及氢气、氦气等特种气体业务拓展,全面提升企业整体价值。

    5. 近期受外围市场等多重因素影响,公司股价出现较大幅度下跌,并与公司基本面情况出现一定程度背离。

    6.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经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与财务状况、股权分布情况及后续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需求等,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实施股份回购,并全部用于转换公司后续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8. 具有价值创造力的清洁能源服务商2三、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9. 现将公司截至2023年1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3年1月31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3,777,7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625,414,024股)的0.6040%,最高成交价为22.8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0.55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81,742,264.17元(不含交易费用)。

    10. 四、其他说明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1. 特此公告。

    12.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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