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0659证券简称:珠海中富公告编号:2023-003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月3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2月2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举行。
3.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许仁硕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参加表决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会议。
4. 会议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5. 经讨论与会董事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一、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抵押贷款展期的议案》公司于2017年3月与鞍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鞍山银行”)签署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贷款额度为6.5亿元人民币,公司以自身及中国境内4家控股子(孙)公司所持有的土地使用权及建筑物予以抵押,贷款期限为两年。
6. 其后于2019至2022年间,公司与鞍山银行陆续签订了数次展期合同。
7. 截止目前,该《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贷款余额不高于5.6229亿元,该笔贷款即将于2023年3月29日到期,公司拟向鞍山银行申请将该贷款展期一年,公司对该项贷款的担保相应延期。
8. 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表人签署上述相关合同、协议、通知等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担保、抵押等)。
9. 此次借款展期额度在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之内,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
10.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 详细内容请查阅刊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申请抵押贷款展期的公告》。
13. 二、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土地收储事项的议案》2023年1月18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乐富容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富容器”)收到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发来的《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收回天津乐富容器有限公司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决定》(津开发[2023]1号),根据经开区规划建设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天津市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天津市土地储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决定将乐富容器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经开区第六大街79号项目用地(房地产权证号:房地证津字第114011300729号)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14.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和《天津市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经天津市滨海新区土地发展中心、天津泰达土地整理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泰达”)和乐富容器友好协商,就土地收储事宜达成协议,三方拟签订《土地收购三方协议》。
15. 收储土地位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六大街79号,四至范围:东至相安路,南至第六大街,西至睦宁路,北至百事可乐饮料公司地块,土地使用权面积38534.4平方米,房地产权证号:房地证津字第114011300729号,证载建筑面积为14974.65平方米。
16. 上述地块土地收储补偿费用11800万元(大写:壹亿壹仟捌佰万元整)。
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票0,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查阅刊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土地收储事项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提请于2023年2月20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查阅刊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四、备查文件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2月2日 证券代码:000659证券简称:珠海中富公告编号:2023-003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