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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宁波韵升:宁波韵升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日期:2023-02-03 01:32:50 来源:公司公告 作者:分析师(No.38746) 用户喜爱度:等级984 本文被分享:994次 互动意愿(强)

    宁波韵升:宁波韵升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1. 证券代码:600366证券简称:宁波韵升公告编号:2023-009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 重要内容提示: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2月2日(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扬帆路1号公司展厅会议室(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227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75,028,077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6.8264(注: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份为1,112,368,051股,其中公司已回购的股份数量为13,287,000股,该等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故本次股东大会享有表决权的总股本数为1,099,081,051股)。

    3.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4.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竺晓东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表决。

    5. 会议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合法有效。

    6.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4人,董事朱世东先生、邬佳皓先生因工作原因缺席本次会议,独立董事包新民先生因工作原因缺席本次会议;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4人,监事吴启航先生因工作原因缺席本次会议;3、董事会秘书吉理先生出席本次会议;财务总监张家骅先生列席本次会议。

    7. 二、议案审议情况(一)非累积投票议案1、议案名称:关于《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A股68,234,20694.54903,933,8715.451000.00002、议案名称:关于《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A股68,232,30694.54633,935,7715.453700.00003、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A股68,234,20694.54903,933,8715.451000.0000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A股72,528,27796.66812,499,8003.331900.0000(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1关于《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68,234,20694.54903,933,8715.451000.00002关于《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68,232,30694.54633,935,7715.453700.0000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68,234,20694.54903,933,8715.451000.00004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70,908,27796.59462,499,8003.405400.0000(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本次会议第1-3项议案为普通决议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8. 第4项议案为特别决议案,需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9. 三、律师见证情况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董一平律师、叶郑庆律师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10. 特此公告。

    11.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2月3日上网公告文件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报备文件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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