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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赞宇科技: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董监高增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日期:2023-02-03 05:00:56 来源:公司公告 作者:分析师(No.00908) 用户喜爱度:等级965 本文被分享:981次 互动意愿(强)

    赞宇科技: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董监高增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1. 证券代码:002637证券简称:赞宇科技公告编号:2023-006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董监高增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3. 特别提示:1、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9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董事高管增持公司股份暨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0)、《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暨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2)。

    4. 公司控股股东河南正商企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正商发展”)及一致行动人河南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房地产”)、杭州永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永银投资”)、董事兼总经理方银军先生计划于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公开市场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5.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拟增持股份的数量不低于2,3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不超过4,704,0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方银军先生拟增持金额不低于500万元,不超过1,000万元。

    6. 2、公司于2022年11月1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董监高增持公司股份暨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3)。

    7. 公司董事张国强先生、副总经理许荣年先生、副总经理楼东平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任国晓女士、财务总监马晗先生、监事王宇亮先生计划于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公开市场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8. 任国晓女士拟增持股份数量不低于15万股,不超过30万股;许荣年先生拟增持股份数量不低于10万股,不超过20万股;张国强先生、楼东平先生、马晗先生、王宇亮先生分别拟增持股份数量不低于3万股,不超过6万股。

    9.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规定,本次增持股份计划时间已过半,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1、增持主体:正商发展为公司控股股东,兴业房地产为正商发展的全资子公司,兴业房地产、永银投资和正商发展为一致行动人;董事兼总经理方银军先生;董事张国强先生、副总经理许荣年先生、副总经理楼东平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任国晓女士、财务总监马晗先生、监事王宇亮先生。

    10. 2、本次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前的12个月未披露增持计划。

    11. 3、本次公告前6个月,本次增持主体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12.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1、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战略发展的坚定信心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和未来发展前景的充分认可。

    13. 2、增持股份的数量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拟增持股份的数量不低于2,3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不超过4,704,0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方银军先生拟增持金额不低于500万元,不超过1,000万元。

    14. 任国晓女士拟增持股份数量不低于15万股,不超过30万股;许荣年先生拟增持股份数量不低于10万股,不超过20万股;张国强先生、楼东平先生、马晗先生、王宇亮先生分别拟增持股份数量不低于3万股,不超过6万股。

    15. 3、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计划未设定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给予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结合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在增持计划期间内实施增持。

    16. 4、增持股份的实施期限实施期限自计划披露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公开市场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准增持的期间除外)。

    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存在停牌情形的,增持期限可予以顺延,并及时披露是否顺延实施。

    5、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6、本次增持不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

    7、本次增持股份锁定期安排:增持计划实施完成后的6个月。

    8、相关承诺:增持主体承诺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并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9、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增持主体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三、增持计划进展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增持主体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具体明细如下:姓名职务增持前已增持股票数量/股增持后持股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持股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河南正商企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87,277,80018.5539%220,00087,497,80018.6007%杭州永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0,000,00014.8809%-70,000,00014.8809%河南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00.0000%1,202,6001,202,6000.2557%方银军董事兼总经理23,301,8404.9536%500,00023,801,8405.0599%张国强董事00.0000%30,00030,0000.0064%许荣年副总经理5,291,9921.1250%30,1005,322,0921.1314%楼东平副总经理00.0000%36,00036,0000.0077%任国晓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771,9560.1641%160,000931,9560.1981%马晗财务总监00.0000%10,00010,0000.0021%王宇亮监事00.0000%30,00030,0000.006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方银军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500,000股,累计增持金额为528.601万元(不含交易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正商发展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7,497,800股,占公司总股本总的18.60%,通过永银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7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88%,通过兴业房地产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202,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557%,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58,700,400股,占公司总股本33.74%。

    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增持主体将继续按照既定增持计划增持公司股份。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导致增持计划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

    如在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相关说明1、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对公司治理结构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4、本次增持为增持主体的个人行为,不构成对投资者的投资建议,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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