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就董事会换届及董事候选人独立意见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提名。
2.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审核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
3.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4. 经审核相关资料,并征得被提名人同意,对《关于提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发表如下审核意见:1、经审核被。
5. 提名人的职业、学历、职称、工作履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本次提名人选符合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和任职条件。2、未发现本。
6. 次提名人选有国家规定不能担任相应职务的市场禁入情形存在。3、同意提名王志根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同意。
7. 将该议案提交公司十届六次董事会审议。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王作棠张少平崔利国2023年3月23。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