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证券代码:000858证券简称:五粮液公告编号:2023/第003号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2017年11月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910号)核准,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85,641,285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1.6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53,277,407.40元,扣除承销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合计40,539,481.04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1,812,737,926.36元。
3.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8年4月12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川华信验〔2018〕23号)。
4. 二、募集资金存放及管理情况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按照《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管理,并在宜宾市商业银行五粮液支行(以下简称“宜宾商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5. 公司于2018年5月9日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与宜宾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6. 2018年12月20日,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变更,本公司、四川省宜宾五粮液供销有限公司、宜宾商行、国泰君安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7. 2020年6月24日,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项目变更,本公司、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酒厂有限公司、宜宾商行、国泰君安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2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8.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开户银行账户名称募集资金专户账号账户状态宜宾商行本公司26301201000000670本次注销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酒厂有限公司26301201000003079本次注销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酒厂有限公司26301255000000010本次注销三、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情况基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所存放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实施注销手续。
9.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办理完成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及开户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10. 四、备查文件本次各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凭证。
11. 特此公告。
12. 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