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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國太保:海外監管公告 - 第九屆董事會第二十三次會議決議公告

    日期:2023-03-26 19:07:28 来源:公司公告 作者:分析师(No.51383) 用户喜爱度:等级975 本文被分享:988次 互动意愿(强)

    中國太保:海外監管公告 - 第九屆董事會第二十三次會議決議公告

    1.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2.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太平洋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CHINAPACIFICINSURANCE(GROUP)CO.,LTD.(股份代號:02601)海外監管公告本公告乃依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13.10B條的披露義務而作出。

    3. 茲載列該公告如下,僅供參考。

    4. 承董事會命中國太平洋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孔慶偉董事長香港,2023年3月27日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執行董事為孔慶偉先生和傅帆先生;非執行董事為黃迪南先生、王他竽先生、吳俊豪先生、陳然先生、周東輝先生、路巧玲女士和JohnRobertDACEY先生;和獨立非執行董事為劉曉丹女士、陳繼忠先生、林婷懿女士、胡家驃先生和姜旭平先生。

    5. 1证券代码:601601证券简称:中国太保公告编号:2023-009重要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6.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10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并于2023年3月24日在上海召开。

    7. 会议由孔庆伟董事长主持。

    8. 应出席会议的董事14人,亲自出席会议的董事14人。

    9. 本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10. 本次董事会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要求,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1.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现场表决,形成以下会议决议: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本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12.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3. 表决结果: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同意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4. 表决结果: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2表决结果: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同意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5. 表决结果: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议案》2022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16. 同意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H股2022年度初步业绩公告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建议方案的议案》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46.09亿元,母公司财务报表净利润为人民币130.20亿元。

    根据《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在结转上年度未分配利润后,2022年末中国企业会计准则母公司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47.96亿元。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以经审计的母公司财务报表数为基准,拟根据总股本9,620,341,455股,按每股人民币1.02元(含税)进行年度现金股利分配,共计分配人民币9,812,748,284.10元,剩余部分的未分配利润结转至2023年度。

    现金股利分配后,集团偿付能力充足率无重大影响,仍满足监管要求。

    3公司本年度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建议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并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本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同意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时承担境外核数师按照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所要求的其他职责,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其具体报酬。

    关于续聘境内审计机构的具体内容详见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本公司《关于拟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意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投资资产战略配置方案检视及调整建议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4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资产配置暨投资预算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的议案》本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孔庆伟、傅帆董事回避表决)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总裁授权管理办法>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十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公司治理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十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履职情况及评价结果报告>的议案》同意向股东大会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十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同意向股东大会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十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保险子公司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十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偿付能力报告>的议案》5表决结果: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十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十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合规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二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二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安排>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二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本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二十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2022及2022年度发展规划实施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二十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情况及2023年工作计划>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二十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声誉风险管理专项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二十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6份有限公司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政策>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二十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报告>的议案》同意向股东大会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二十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交易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同意向股东大会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二十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2022年可持续发展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三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体育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三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捐赠项目预算的议案》同意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三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大湾区绿碳科技基金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三十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宝武绿碳基金暨H股关连交易的议案》7同意本公司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认购宝武绿碳基金份额的H股关连交易,本公司全体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上述交易之条款属公平合理、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并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之整体利益。

    表决结果:赞成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路巧玲、陈然回避表决)。

    三十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名罗婉文女士为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罗婉文女士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并有资格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后连选连任。

    罗婉文女士的任职资格须得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同意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罗婉文女士简历、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及候选人声明详见附件。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三十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香港联交所电子呈交系统第二获授权人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陈昊之先生代替谢凌女士(原ESS第二获授权人)担任公司ESS第二获授权人。

    表决结果: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三十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张毓华先生为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市场发展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张毓华先生为公司市场发展总监(总经理助理),聘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张毓华先生的任职自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任职资格核准通过后生效。

    张毓华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8表决结果: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三十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2022年度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境内外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确定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具体地址及有权出席本次会议股东的股权登记日。

    相关会议安排将在2022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中一并发出。

    特此公告。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3月27日9附件1:罗婉文女士简历罗婉文女士,1954年1月出生,Jingtian&GongchengLLP(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有限法律责任合伙)香港首席管理合伙人。

    目前罗女士还担任HSBCProvidentFundTrustee(HongKong)Limited独立非执行董事及其审计和风险委员会主席、香港市区重建局非执行董事及其土地、安置及补偿委员会主席。

    罗女士曾多次被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委任为一些咨询委员会及法定组织成员,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前任行政长官及政治委任官员离职后工作咨询委员会委员,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会议成员,立法会议员及政治委任制度官员薪津独立委员会委员,香港特别行政区区议会议员薪津独立委员会委员,香港特别行政区公务员薪俸及服务条件常务委员会委员,香港妇女事务委员会委员,香港经济发展委员会专业服务业工作小组委员等。

    罗女士在2021年7月荣获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颁授的荣誉勋章。

    罗女士拥有大学法学学历、法学学士荣誉学位,持有香港、英国、澳大利亚及新加坡的律师执业资格,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委任的中国委托公证人。

    10附件2: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提名人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委员会,现提名罗婉文女士为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专长、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任职务等情况。

    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1;(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1此项不适用;11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2;(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3;(六)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4;(七)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等的相关规定5;(八)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等的相关规定6;(九)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十)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情形。

    三、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二)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2此项不适用;3此项不适用;4此项不适用;5此项不适用;6此项不适用;12(三)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七)最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候选人无下列不良纪录:(一)最近三十六个月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三)最近三十六个月曾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2次以上通报批评;(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13(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特此声明。

    提名人: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委员会2023年3月23日14附件3: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人罗婉文,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委员会提名为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7;(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8;(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9;7此项不适用;8此项不适用;9此项不适用;15(六)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10;(七)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等的相关规定11;(八)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等的相关规定12;(九)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十)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二)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三)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10此项不适用;11此项不适用;12此项不适用;16(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七)最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纪录:(一)最近三十六个月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三)最近三十六个月曾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2次以上通报批评;(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本人在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17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根据相关规定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罗婉文2023年3月23日18附件4:张毓华先生简历张毓华先生,1967年11月出生,现任太保产险公司副总经理、董事,曾任太保产险深圳分公司副总经理,四川分公司总经理等。

    在此之前,张先生曾任职于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中共菏泽市委、市政府。

    张先生拥有大学学历、硕士学位。

    C_02601_03_A202-20 C_02601_03_A202-1 C_02601_03_A182 中国太保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601601_20230327_SL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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