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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华东重机: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股东临时提案的提示性公告

    日期:2023-05-20 04:27:41 来源:公司公告 作者:分析师(No.70457) 用户喜爱度:等级980 本文被分享:993次 互动意愿(强)

    华东重机: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股东临时提案的提示性公告

    1. 证券代码:002685证券简称:华东重机公告编号:2023-034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股东临时提案的提示性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 一、本次增加临时提案的基本情况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17),公司将于2022年5月29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

    3. 公司于2023年5月1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公司于2023年5月18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4. 2023年5月18日,公司董事会收到股东无锡华东重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重集团”)递交的《关于提请增加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提议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作为新增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 二、临时提案的主要内容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翁杰先生、惠岭女士、徐大鹏先生、朱治国先生、黄羽女士和王珂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6.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高卫东先生、朱和平先生和苏晓东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7. 3.《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鉴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邓丽芳女士、谢奕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8. 4.《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经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评估独立董事的职责及工作范围,提议给予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10万元/年(含税)。

    9. 5.《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2022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2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10. 上述提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及相关附件。

    11. 三、董事会意见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

    1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华重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8,035,333股股票(不含一致行动人),占公司总股本的4.77%。

    13. 公司董事会认为,华重集团具有提出临时提案的主体资格。

    14. 上述临时提案在股东大会召开10天前提出并书面递交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

    15. 上述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交程序合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16. 作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根据以上临时提案的情况,公司对《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17)进行修订,除增加上述议案外,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等其他内容都没有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增加2022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五、备查文件1.华重集团出具的《关于提请增加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特此公告。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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