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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泛微网络:泛微网络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日期:2023-05-21 16:00:27 来源:公司公告 作者:分析师(No.80317) 用户喜爱度:等级964 本文被分享:990次 互动意愿(强)

    泛微网络:泛微网络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1. 证券代码:603039证券简称:泛微网络公告编号:2023-026上海泛微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 上海泛微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

    3. 会议应到监事三名,实到三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由刘筱玲主持,会议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1、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 监事会认为:本次将2022年度回购的4,237,118股股份用途由“全部用于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会对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益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亦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6. 具体详情见公司于2023年5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变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

    7. 2、以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了《关于<上海泛微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联监事刘筱玲、周琳回避表决,该议案需提交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8.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强制员工参与的情形。

    9.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使员工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完善公司薪酬激励机制,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企业的长远可持续发展。

    10. 因公司监事刘筱玲、周琳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均需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11. 上述2名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半数,监事会无法对本议案形成决议。

    12. 因此,监事会决定将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3. 具体详情见公司于2023年5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泛微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14. 3、以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了《关于<上海泛微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联监事刘筱玲、周琳回避表决,该议案需提交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5.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保证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和规范运行,不会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

    16. 因公司监事刘筱玲、周琳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均需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上述2名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半数,监事会无法对本议案形成决议。

    因此,监事会决定将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情见公司于2023年5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泛微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特此公告。

    上海泛微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3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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