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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雄韬股份:雄韬股份: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审核意见

    日期:2024-05-05 15:54:26 来源:公司公告 作者:分析师(No.56417) 用户喜爱度:等级980 本文被分享:997次 互动意愿(强)

    雄韬股份:雄韬股份: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审核意见

    1.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核意见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4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 全体独立董事共同推举张华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人和主持人,会议应到独立董事3人,实到独立董事3人。

    3.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

    4. 与会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拟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如下意见:一、会议审议情况本次会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以下事项:(一)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对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一定差异的说明符合市场行情和公司的实际情况。

    5. 已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的交易,符合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6. 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确定,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7. 公司对2024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其内容和金额是公司2024年度生产经营所需要的,遵循了交易方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公司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要求,未发现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8. 鉴于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2024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9. 会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张华、冯艳芳、冯绍津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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