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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筑博设计:关于公司出售房产的公告

    日期:2024-05-12 15:45:23 来源:公司公告 作者:分析师(No.46784) 用户喜爱度:等级975 本文被分享:998次 互动意愿(强)

    筑博设计:关于公司出售房产的公告

    1. 证券代码:300564证券简称:筑博设计公告编号:2024-045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出售房产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 一、交易概述为盘活公司固定资产,提高资产运营效率,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计划将坐落于上海市俞泾港路11号的房产出售给钱俊杰、汪丹云等6名自然人,该房产总建筑面积为2286.65平方米。

    3. 根据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本次评估价值总计为人民币8,591.86万元,本次交易以评估价格为基础,经双方友好协商,拟以人民币8,643.537万元进行出售。

    4. 公司于2024年5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出售房产的议案》。

    5. 经初步测算,本次交易完成后,预计对公司当期损益的影响约为4,400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 本次交易暂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7.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本次交易对方钱俊杰、汪丹云等6名自然人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董监高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8. 经查询,本次交易对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 由于本次房产出售需签署26份《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根据《房地产买卖确认书》的约定,各份买卖合同的实际买受方可以由交易对方按照确认书的约定来进行指定。

    10. 若交易实施过程中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11.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1、标的房产概况公司本次拟出售的资产为公司持有的坐落于上海市俞泾港路11号共26处房产,建筑面积合计2,286.65平方米,房屋用途为商业办公。

    12. 公司取得该房产的时间为2013年8月,取得方式为出让,取得价格为7,395.40万元,目前正常使用,维护保养情况较好。

    13. 该房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该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及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14. 2、标的房产的主要财务信息截止2024年3月31日,上述交易标的账面原值为7,395.40万元,已计提的折旧3,717.73万元,账面净值3,677.67万元。

    15. 3、根据深圳市世联资产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拟处置部分固定资产涉及的俞泾港路11号办公楼房地产市场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世联资产评报字SHOYXFC[2024]0122ZJSC),评估方法为市场法,评估基准日为2024年3月31日,评估结论为公司持有的部分固定资产涉及的俞泾港路11号办公楼房地产市场价值为8,591.86万元(大写人民币捌仟伍佰玖拾壹万捌仟陆佰元整)。

    16.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买受方钱俊杰、汪丹云等6名自然人(以下统称“乙方”)自愿按照本确认书约定条件购买出售方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的房地产,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1、交易价格双方约定该房屋的交易总价(税费由双方按照法律规定各自承担)为人民币捌仟陆佰肆拾叁万伍仟叁佰柒拾元整(RMB86,435,370.00)。

    2、支付方式:(1)《房地产买卖确认书》签署完成后7个自然日内,乙方支付给甲方定金人民币捌佰陆拾肆万叁仟伍佰叁拾柒元整(RMB8,643,537.00),即该房屋总价的10%。

    该款由乙方直接转账至甲方指定账户,如此即视作甲方收到。

    (2)甲乙双方约定不得晚于2024年5月31日签署该房屋的所有26份《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下称“买卖合同”)。

    (3)由于该房屋甲方在使用中,因此甲方承诺最迟于2024年6月7日确认其可以全部搬出并腾空该房屋(包含所有部位的工商登记)的最后日期并通知乙方,且该最后日期不得晚于2024年8月31日。

    (且此日期应在双方完成全部房产交易的15日后)(4)待甲方将本条第(3)项信息通知乙方后的5日内,乙方(包括乙方指定的买卖合同签署人)支付甲方首期购房款计人民币捌佰陆拾肆万叁仟伍佰叁拾柒元整(RMB8,643,537.00),即该房屋总价的10%。

    (5)甲乙双方约定不得晚于2024年8月16日,甲乙双方(包括乙方指定的买卖合同签署人)必须完成全部交易过户手续。

    每次交易过户,乙方(包括乙方指定的买卖合同签署人)应当先行支付甲方相应买卖合同约定的二期房款,即对应部位房屋价格的75%,并可于当日办理交易过户手续。

    所有二期房款合计为人民币陆仟肆佰捌拾贰万陆仟伍佰贰拾柒元伍角整(RMB64,826,527.50)。

    (6)甲乙双方约定不得晚于2024年8月31日完成全部房屋交接、物业过户、结清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因实际使用该房屋所产生的费用,办结交房事宜且甲方必须将在所有部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全部注销。

    每一部位房屋交接完成当日,乙方(包括乙方指定的买卖合同签署人)应支付甲方相应买卖合同所列交屋尾款,即对应部位房屋价格的5%,交屋尾款合计为人民币肆佰叁拾贰万壹仟柒佰陆拾捌元伍角整(RMB4,321,768.50)。

    3、协议生效条件本确认书一经双方签章即行成立,自甲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对双方有同等约束力。

    五、本次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1、本次交易暂不构成关联交易,若交易实施过程中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拟出售房产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情况。

    涉及对外出租情况的,公司将与交易对方、承租方协商处理。

    3、本次交易获得的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4、本次处置房产事项将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应协议、办理转让手续等事宜)。

    六、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本次交易的履行有利于盘活公司固定资产,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对现金流起到积极影响。

    经初步测算,本次交易完成后,预计对公司当期损益的影响约为4,400万元左右,实际影响公司损益金额需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本次处置资产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1、《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2、《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3、《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拟处置部分固定资产涉及的俞泾港路11号办公楼房地产市场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4、《房地产买卖确认书》。

    特此公告。

    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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