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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方大炭素:方大炭素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日期:2024-05-12 16:16:44 来源:公司公告 作者:分析师(No.59396) 用户喜爱度:等级961 本文被分享:984次 互动意愿(强)

    方大炭素:方大炭素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1. 1证券简称:方大炭素证券代码:600516公告编号:2024-035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了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的通知和材料。

    3. 会议于2024年5月12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会议由董事长主持,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6.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一)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4年度后续分红规划的议案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以2024年第一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总股本扣减当日公司回购账户股份数量为基数,向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32元(含税)。

    7.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4,025,970,368股,扣减同日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49,577,408股为基数,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27,244,574.72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74.29%。

    8. 2024年第一季度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9. 在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预案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10.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稳定投资者分红预期,提振投资者持股信心,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分红的前提条件下决定2024年度后续(包含半年度、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并2实施,2024年度共计向全体股东派发的现金红利总额计划超过2亿元。

    11.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3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方大炭素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4年度后续分红规划的公告》。

    13.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4. (三)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定于2024年6月5日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4年度后续分红规划的议案》。

    15.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3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方大炭素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5月13日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了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的通知和材料。

    会议于2024年5月12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会议由董事长主持,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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