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证券代码:300985证券简称:致远新能公告编号:2024-036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口头通知、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
3. 本次会议于2024年5月1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4. 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董事长张远先生在会议上就本次会议的情况进行了说明。
5.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董事李烜、张一弛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
6. 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7. 会议由董事长张远先生主持。
8. 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9.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部分提案的议案》鉴于拟聘会计师事务所近期相关事项尚待公司进一步核实,经公司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基于审慎原则,经审议,决定取消原定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第6项提案《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0. 除上述取消部分提案事项外,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其他提案、股权登记日、会议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召开方式等其他事项均保持不变。
11.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取消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部分提案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12.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 三、备查文件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14.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