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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光韵达:关于取消2023年度股东大会部分提案暨2023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日期:2024-05-14 11:30:39 来源:公司公告 作者:分析师(No.53657) 用户喜爱度:等级983 本文被分享:993次 互动意愿(强)

    光韵达:关于取消2023年度股东大会部分提案暨2023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1. 1证券代码:300227证券简称:光韵达公告编号:2024-032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2023年度股东大会部分提案暨2023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 公司决定于2024年5月21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5)。

    4. 公司于2024年5月1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2023年度股东大会部分提案的议案》。

    5. 鉴于拟聘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期相关事项尚待公司进一步核实,经公司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基于审慎原则,经研究,决定取消原定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第8项提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6. 本次取消股东大会部分提案,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7. 除上述取消部分提案事项外,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其他提案、股权登记日、会议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召开方式等其他事项均保持不变。

    8. 现将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如下: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9.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21日(周二)下午14:00。

    1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21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9:15—2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11.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2.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13.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14.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5. 6、会议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5日7、出席对象(1)于2024年5月1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3)公司聘请的会议见证律师;(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16. 8、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北区朗山路13号清华紫光信息港C座一层公司会议室二、会议审议事项1、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名称(表一)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非累积投票提案1.00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2.00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3.00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4.00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5.00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建议方案的议案√6.00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37.00关于2024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8.00关于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9.00关于第六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2、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议案8、9涉及董事、监事薪酬,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需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4、公司2023年度在任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事项1、登记时间:2024年5月20日(9:00-17:00)2、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3、登记手续:(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2,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委托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签字)、授权委托书(附件2)、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3)异地股东可采用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1),以便登记确认,电子邮件或传真登记的请发送成功后电话确认。

    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在2024年5月20日下午17:00前送达公司证券部。

    (4)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必须出示相关证件原件。

    4、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联系人:范荣电话:0755-26981580传真:0755-26981500(传真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邮箱:info@sunshine-laser.com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北区朗山路13号清华紫光信息港C座1层4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5180515、其他事项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3。

    五、备查文件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3、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4、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五月十四日附件1:2023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2:授权委托书附件3: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5附件1: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姓名或名称身份证号码股东账号持股数量联系电话电子邮箱联系地址邮编是否本人参会备注6附件2:授权委托书兹授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表决意见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同意反对弃权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非累积投票提案1.00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2.00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3.00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4.00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5.00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建议方案的议案√6.00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7.00关于2024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8.00关于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9.00关于第六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说明:1、请将表决意见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所对应的空格内打“√”,多打或不打视为弃权。

    2、本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签字/盖章):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委托人股票账号:委托股东持股数量及性质:受托人姓名(签字):受托人身份证号码:委托日期:年月日7附件3: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一、网络投票的程序1、投票代码:3502272、投票简称:光韵投票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

    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1、投票时间:2024年5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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