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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同仁堂科技:公告建議重選及委任董事及監事;及建議變更核數師

    日期:2024-05-14 17:57:22 来源:公司公告 作者:分析师(No.75171) 用户喜爱度:等级983 本文被分享:986次 互动意愿(强)

    同仁堂科技:公告建議重選及委任董事及監事;及建議變更核數師

    1. 1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依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2.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號:1666)公告建議重選及委任董事及監事;及建議變更核數師董事會謹此宣佈,由於第八屆董事會的任期將於股東週年大會結束時屆滿,董事會於二零二四年五月十四日舉行的會議上決議建議重選邸淑兵先生、陳加富先生及馮智梅女士為第九屆董事會的執行董事;建議委任張毅先生、重選王春蕊女士及馮莉女士為第九屆董事會的非執行董事;建議重選陳清霞女士及詹原競先生、委任李兆彬先生為第九屆董事會的獨立非執行董事。

    3. 董事會進一步宣佈,由於第八屆監事會的任期亦將於股東週年大會結束時屆滿,監事會於二零二四年五月十四日舉行的會議上決議建議重選吳以鋼先生、委任郭雯女士為第九屆監事會股東代表監事。

    4. 根據公司章程,上述建議重選及委任第九屆董事會董事及第九屆監事會股東代表監事須經本公司股東於股東週年大會上批准方為有效。

    5. 此外,李玫女士於二零二四年五月十四日舉行的本公司職工代表團(組)長聯席會議上獲委任為第九屆監事會的職工代表監事。

    6. 上述李玫女士之委任毋須經股東批准,自股東週年大會召開之日起生效。

    7. 董事會進一步宣佈,本公司境內核數師普華永道中天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及境外核數師羅兵咸永道會計師事務所為本公司提供審計服務的年限已達到相關中國法規規定的可連續審計年限的上限,考慮建議委任安永華明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為本公司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境內核數師,建議委任安永會計師事務所為本公司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境外核數師。

    8. 2有關議案將提交股東週年大會以供股東考慮及批准。

    9. 載有有關上述議案詳情之本公司通函將適時寄發予股東。

    10. 本公告由北京同仁堂科技發展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香港上市規則」)第13.51(2)條及第13.51(4)條作出。

    11. I.建議重選及委任董事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謹此宣佈,由於第八屆董事會的任期將於本公司二零二三年度股東週年大會(「股東週年大會」)結束時屆滿,董事會於二零二四年五月十四日舉行的會議上決議建議重選邸淑兵先生、陳加富先生及馮智梅女士為第九屆董事會的執行董事;建議委任張毅先生、重選王春蕊女士及馮莉女士為第九屆董事會的非執行董事;建議委任李兆彬先生、重選陳清霞女士及詹原競先生為第九屆董事會的獨立非執行董事。

    12. 建議於股東週年大會上委任的第九屆董事會董事候選人履歷如下:張毅先生,48歲,法學博士。

    13. 曾任中國北京同仁堂(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總法律顧問、首席合規官,北京同仁堂藥材參茸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兼)、董事(兼)、董事長(兼)。

    14. 現任中國北京同仁堂(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總法律顧問、首席合規官。

    15. 李兆彬先生,39歲,於二零二二年十一月起擔任中港石油有限公司(一間於香港聯交所上市(股份代號:632)之公司)之首席財務官及公司秘書,於財務管理、企業融資及審計方面擁有豐富經驗。

    16. 李先生於二零零六年九月至二零一零年二月擔任註冊會計師事務所德勤關黃陳方會計師行之高級審計師。

    李先生於二零一五年三月至二零一九年一月擔任蘭州莊園牧場股份有限公司之首席財務官、聯席公司秘書(一間過往於香港聯交所上市(股份代號:1533)及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股份代號:002910)之公司)。

    李先生於二零二零年一月至二零二一年十月擔任曠逸國際控股有限公司(一間於香港聯交所上市(股份代號:1683)之公司)之首席財務官及公司秘書。

    李先生自二零一零年一月起成為香港會計師公會注冊會計師。

    李先生於二零零六年十一月畢業於嶺南大學,取得工商管理學士一級榮譽學位。

    彼亦於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取得香港大學工商管理碩士學位。

    李先生曾于二零二一年七月一日至二零二三年五月十二日獲委任為富匯國際集團控股有限公司(一間於香港聯交所上市(股份代號:1034))之獨立非執行董事。

    彼亦為審核委員會主席以及提名委員會及薪酬委員會成員。

    3李兆彬先生已確認(i)其符合香港上市規則第3.13條規定的獨立性;(ii)其過去或目前並無任何於本公司或其附屬公司業務中的財務或其他權益,亦無與本公司任何核心關連人士(定義見香港上市規則)有任何關連;及(iii)其於獲委任為第九屆董事會之獨立非執行董事之時並無其他可能影響其獨立性的因素。

    董事會亦認為李兆彬先生符合香港上市規則第3.13條的獨立指引,且根據指引條款乃為獨立。

    除上文所披露外及於本公告日期,上述第九屆董事會董事候選人與任何本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主要股東或控股股東概無任何關係,亦無於本公司股份中擁有任何權益(定義見證券及期貨條例)。

    除上文所披露外及於本公告日期,上述第九屆董事會董事候選人並無擔任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之任何其他職位或於過去三年於其他上市公司擔任任何董事職務。

    除上文所披露外及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並不知悉有任何其他事宜須提請本公司股東(「股東」)注意或任何有關建議重選及委任第九屆董事會董事的資料須根據香港上市規則第13.51(2)(h)至(v)條作出披露。

    董事會亦建議邸淑兵先生、陳加富先生及馮智梅女士各自擔任第九屆董事會執行董事的薪酬為零,其中,執行董事陳加富先生及馮智梅女士依照其在本公司擔任的管理職位領取薪酬;張毅先生、王春蕊女士及馮莉女士各自擔任第九屆董事會非執行董事的薪酬為零;李兆彬先生、陳清霞女士及詹原競先生各自擔任第九屆董事會獨立非執行董事的薪酬分別為每年港幣28.8萬元(含稅)、港幣28.8萬元(含稅)及人民幣12萬元(含稅)。

    董事會藉此機會對即將退任的第八屆董事會非執行董事金濤先生及獨立非執行董事丁良輝先生於其任職期間對本公司發展所作出之貢獻表示衷心感謝。

    根據本公司之公司章程(「公司章程」),上述建議重選及委任董事及其各自薪酬須經股東於本公司股東大會上批准後方為有效。

    有關議案將提交股東週年大會以供股東考慮及以普通決議案形式批准。

    待上述建議重選及委任第九屆董事會董事及其各自薪酬獲股東於股東週年大會上批准後,本公司將與彼等分別訂立服務合約。

    彼等各自作為第九屆董事會的董事的任期自股東於股東週年大會上批准其委任之日起至二零二七年召開的股東週年大會之日為止。

    4II.建議重選及委任監事董事會進一步宣佈,由於本公司第八屆監事會(「監事會」)的任期亦將於股東週年大會結束時屆滿,監事會在二零二四年五月十四日舉行的監事會會議(「監事會會議」)上決議建議重選吳以鋼先生、委任郭雯女士為第九屆監事會股東代表監事。

    建議於股東週年大會上委任的第九屆監事會股東代表監事候選人履歷如下:郭雯女士,38歲,本科學歷,審計師。

    曾任北京天圓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高級項目經理,中國北京同仁堂(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審計部業務主管、副部長。

    現任中國北京同仁堂(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審計部副部長(主持工作)。

    除上文所披露外及於本公告日期,上述第九屆監事會股東代表監事候選人與任何本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主要股東或控股股東概無任何關係,亦無於本公司股份中擁有任何權益(定義見證券及期貨條例)。

    除上文所披露外及於本公告日期,上述第九屆監事會股東代表監事候選人並無擔任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之任何其他職位或於過去三年於其他上市公司擔任任何董事職務。

    除上文所披露外及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並不知悉有任何其他事宜須提請股東注意或任何有關建議重選及委任第九屆監事會股東代表監事的資料須根據香港上市規則第13.51(2)(h)至(v)條作出披露。

    李玫女士于二零二四年五月十四日舉行的職工代表團(組)長聯席會上獲選舉為第九屆監事會職工代表監事。

    根據公司章程,上述李玫女士之委任毋須股東批准,其委任自股東週年大會召開之日起生效。

    李玫女士簡歷如下:李玫女士,54歲,本科學歷,工程師。

    曾任本公司工會主管。

    現任本公司女工委員會主任、工會主席助理(牽頭工作)。

    建議郭雯女士及李玫女士擔任本公司第九屆監事會監事的薪酬均為零,其中,李玫女士依照其在本公司擔任的管理職位領取薪酬;建議吳以鋼先生擔任本公司第九屆監事會監事的薪酬為每年人民幣12萬元(含稅)。

    董事會藉此機會對即將退任的第八屆監事會股東代表監事蘇莉女士及職工代表監事李元紅先生於其任職期間對本公司發展所作出之貢獻表示衷心感謝。

    5根據公司章程,上述建議重選及委任監事(除職工代表監事外)及其各自薪酬須經股東於本公司股東大會上批准後方為有效。

    有關議案將提交股東週年大會以供股東考慮及以普通決議案形式批准。

    待上述建議重選及委任第九屆監事會監事及其各自薪酬獲股東於股東週年大會上批准後,本公司將與郭雯女士、吳以鋼先生及李玫女士分別訂立服務合約。

    彼等各自作為第九屆監事會監事的任期自股東於股東週年大會上批准其委任之日起至二零二七年召開的股東週年大會之日為止。

    III.建議變更核數師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及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發佈的《國有企業、上市公司選聘會計師事務所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本公司境內核數師普華永道中天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及境外核數師羅兵咸永道會計師事務所(統稱為「普華永道」)為本公司提供審計服務的年限已達到其中規定的可連續審計年限的上限。

    普華永道將於其任期屆滿後在股東週年大會結束時不再擔任本公司的境內核數師及境外核數師。

    為保證本公司審計工作的獨立性,本公司通過公開招標的方式,並根據本公司審核委員會(「審核委員會」)的推薦意見,董事會決議建議委任安永華明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及安永會計師事務所(統稱為「安永」)為本公司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境內核數師及境外核數師,以負責本公司財務報表審計工作。

    上述建議須待股東於股東週年大會上批准及安永完成客戶接納程序後方可作實。

    本公司已與普華永道就建議變更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充分溝通,普華永道已確認概無有關其退任之事宜須提請本公司股東及債權人垂注。

    董事會及審核委員會亦已確認,概無有關普華永道退任之分歧或未決事宜須提請本公司股東或債權人垂注。

    董事會謹借此機會對普華永道過往年度為本公司提供的專業服務表示衷心感謝。

    6載有其中包括上述議案詳情,及上述建議重選及委任第九屆董事會董事及第九屆監事會監事候選人履歷及變更核數師的本公司通函將適時寄發予股東。

    承董事會命北京同仁堂科技發展股份有限公司邸淑兵董事長中國,北京二零二四年五月十四日於本公告日期,董事會包括執行董事邸淑兵先生、陳加富先生及馮智梅女士;非執行董事金濤先生、王春蕊女士及馮莉女士;獨立非執行董事丁良輝先生、陳清霞女士及詹原競先生。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 公告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會包括執行董事邸淑兵先生、陳加富先生及馮智梅女士;非執行董事金濤先生、王春蕊女士及馮莉女士;獨立非執行董事丁良輝先生、陳清霞女士及詹原競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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