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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LET GROUP:須予披露交易: 有關項目的結構性佈線系統設計、 供應及交付協議以及安裝協議 及 繼續停牌

    日期:2024-05-14 20:02:09 来源:公司公告 作者:分析师(No.40920) 用户喜爱度:等级971 本文被分享:988次 互动意愿(强)

    LET GROUP:須予披露交易:
有關項目的結構性佈線系統設計、
供應及交付協議以及安裝協議
及
繼續停牌

    1.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依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2. LETGROUPHOLDINGSLIMITED(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股份代號:1383)須予披露交易:有關項目的結構性佈線系統設計、供應及交付協議以及安裝協議及繼續停牌設計、供應及交付協議以及安裝協議於2024年5月14日(交易時段後),Suntrust及承建商(CCSPC)訂立(i)設計、供應及交付協議,據此,Suntrust委任承建商(CCSPC)作為承建商承辦項目的設計、供應及交付工作,合約金額為332,264,950.12披索(相當於約45,516,000港元);及(ii)安裝協議,據此,Suntrust委任承建商(CCSPC)作為承建商承辦項目的安裝工作,合約金額為135,382,787披索(相當於約18,546,000港元)。

    3. 上市規則的涵義由於設計、供應及交付協議以及安裝協議的對手方均為同一實體(即承建商(CCSPC)),因此兩項協議已就根據第14.22條計算百分比率而言合併計算。

    4. 由於有關設計、供應及交付協議以及安裝協議的其中一個適用百分比率(定義見第14.07條)高於5%但低於25%,設計、供應及交付協議以及安裝協議構成第14章項下的本公司須予披露交易,並須遵守第14章項下的通知及公告規定。

    5. –1–繼續停牌股份已自2024年2月14日上午九時正起在聯交所暫停買賣,並將繼續暫停買賣,直至本公司(i)符合所有復牌指引(定義見本公司日期為2024年4月8日的公告);(ii)對導致其暫停買賣的問題作出補救;及(iii)全面遵守上市規則以令聯交所信納。

    6. 股東及本公司潛在投資者於買賣股份時務請審慎行事。

    7. 緒言根據設計、供應及交付協議,Suntrust委任承建商(CCSPC)作為承建商承辦項目的設計、供應及交付工作,協議日期、訂約方及條款載列如下。

    8. 根據安裝協議,Suntrust委任承建商(CCSPC)作為承建商承辦項目的安裝工作,協議日期、訂約方及條款載列如下。

    9. 設計、供應及交付協議日期:2024年5月14日訂約方:(i)Suntrust,作為僱主(ii)承建商(CCSPC),作為承建商據董事會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所深知、盡悉及確信,承建商(CCSPC)及其最終實益擁有人各自均為獨立第三方。

    10. 標的事項:承建商(CCSPC)作為承建商承辦項目的結構性佈線系統的設計、供應及交付,包括但不限於:1.全工地主幹佈線系統;2.供應及交付所有必要的開放式機架及封閉式設備機架;–2–3.水平佈線系統;4.光纖佈線系統;5.電纜橋架、架空地板線槽、電纜槽及電纜管道的所有必要附加設備及配件;及6.導管系統。

    11. 合約金額:根據設計、供應及交付協議,Suntrust應付承建商(CCSPC)的合約金額為332,264,950.12披索(相當於約45,516,000港元)。

    12. 合約金額已包括增值稅及其他必要關稅、費用及稅款,以及妥善實施設計、供應及交付工作的一切必需成本。

    13. 合約金額須以如下方法支付:(i)33,226,495披索(相當於約4,552,000港元)(相當於合約金額的10%)作為預付款項(「首筆10%付款I」)須於承建商(CCSPC)發出其符合聲明及簽署接納設計、供應及交付協議並交回Suntrust後,由Suntrust向承建商(CCSPC)發放,並由承建商(CCSPC)向Suntrust提交由Suntrust認可的保險公司或Suntrust接納的銀行出具的預付款保證金,金額與首筆10%付款I及第二筆10%付款I(定義見下文)相同。

    14. 於本公告日期,尚未支付首筆10%付款I;(ii)33,226,495披索(相當於約4,552,000港元)(相當於合約金額的10%)作為預付款項(「第二筆10%付款I」)須於承建商(CCSPC)發出其符合聲明及簽署接納設計、供應及交付協議並交回Suntrust兩(2)個月後,由Suntrust向承建商(CCSPC)發放。

    15. 於本公告日期,尚未支付第二筆10%付款I;–3–(iii)合約金額的餘款須由Suntrust按與設計、供應及交付工作進度相稱的進度基準支付予承建商(CCSPC)。

    16. Suntrust須在28日內完成支付可能由承建商(CCSPC)於每月月底前最少七(7)日發出的臨時憑證所列明的金額。

    惟前提為將就訂立設計、供應及交付協議前根據設計、供應及交付工作的工作指示所完成的工作由Suntrust支付予承建商的42,421,626.00披索付款(相當於約5,811,000港元)提供扣抵。

    Suntrust根據設計、供應及交付協議應付合約金額將由Suntrust為撥資開發及建設項目所籌集資金撥資。

    Suntrust根據設計、供應及交付協議應付合約金額乃與承建商(CCSPC)公平磋商後釐定,並經參考設計、供應及交付工作的估計成本、類似規模及性質的設計、供應及交付工作市價以及設計、供應及交付工作其他投標者之投標價。

    承建商(CCSPC)投得設計、供應及交付協議乃因其作為設計、供應及交付工作承建商,擁有豐富的經驗,且其投標價在設計、供應及交付工作的所有投標者當中為最低者。

    承建商(CCSPC)其他保證金:除本公告上文「合約金額(i)」所述須由承建商(CCSPC)向Suntrust提供的首筆10%付款I及第二筆10%付款I之付款保證金外,承建商(CCSPC)須向Suntrust提供下列各項:(a)一份由Suntrust認可的保險公司或Suntrust接納的銀行出具的履約保證書(「履約保證書I」),金額為合約金額的15%或相等於49,839,743披索(相當於約6,827,000港元),僅作為承建商(CCSPC)妥為履行設計、供應及交付協議及相關合約項下義務的保證;及–4–(b)一份由Suntrust認可的保險公司或Suntrust接納的銀行出具的擔保保證書(「擔保保證書I」),金額相當於合約金額的5%或相等於16,613,248披索(相當於約2,276,000港元),僅作為承建商(CCSPC)於保修責任期內妥為履行設計、供應及交付協議及相關合約項下義務的保證。

    瑕疵責任期:由Suntrust接管項目當日起計12個月。

    設計、供應及交付工作的完成日期:由Suntrust發出接管證書的日期,乃當Suntrust認為承建商(CCSPC)已完成設計、供應及交付工作,且設計、供應及交付工作適合及準備可以接管時。

    目標完成日期為2025年7月1日。

    安裝協議日期:2024年5月14日訂約方:(i)Suntrust,作為僱主(ii)承建商(CCSPC),作為承建商據董事會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所深知、盡悉及確信,承建商(CCSPC)及其最終實益擁有人各自均為獨立第三方。

    標的事項:承建商(CCSPC)作為承建商承辦項目的結構性佈線系統的安裝,包括但不限於:1.全工地主幹佈線系統;2.所有必要的開放式機架及封閉式設備機架;3.水平佈線系統;4.光纖佈線系統;–5–5.電纜橋架、架空地板線槽、電纜槽及電纜管道的所有必要附加設備及配件;及6.導管系統。

    合約金額:根據安裝協議,Suntrust應付承建商(CCSPC)的合約金額為135,382,787披索(相當於約18,546,000港元)。

    合約金額已包括增值稅及其他必要關稅、費用及稅款,以及妥善實施安裝工作的一切必需成本。

    合約金額須以如下方法支付:(i)合約金額的10%(即13,538,279披索(相當於約1,855,000港元))作為預付款項(「首筆10%付款II」)須於承建商(CCSPC)發出其符合聲明及簽署接納安裝協議並交回Suntrust後,由Suntrust向承建商(CCSPC)發放,並由承建商(CCSPC)向Suntrust提交由Suntrust認可的保險公司或Suntrust接納的銀行出具的預付款保證金,金額與首筆10%付款II及第二筆10%付款II(定義見下文)相同。

    於本公告日期,尚未支付首筆10%付款II;(ii)合約金額的10%(即13,538,279披索(相當於約1,855,000港元))作為預付款項(「第二筆10%付款II」)須於承建商(CCSPC)發出其符合聲明及簽署接納安裝協議並交回Suntrust兩(2)個月後,由Suntrust向承建商(CCSPC)發放。

    於本公告日期,尚未支付第二筆10%付款II;–6–(iii)合約金額的餘款須由Suntrust按與安裝工作進度相稱的進度基準支付予承建商(CCSPC)。

    Suntrust須在28日內完成支付可能由承建商(CCSPC)於每月月底前最少七(7)日發出的臨時憑證所列明的金額。

    Suntrust根據安裝協議應付合約金額將由Suntrust為撥資開發及建設項目所籌集資金撥資。

    Suntrust根據安裝協議應付合約金額乃與承建商(CCSPC)公平磋商後釐定,並經參考安裝工作的估計成本、類似規模及性質的安裝工作市價以及安裝工作其他投標者之投標價。

    承建商(CCSPC)投得安裝協議乃因其作為安裝工作承建商,擁有豐富的經驗,且其投標價在安裝工作的所有投標者當中為最低者。

    承建商(CCSPC)其他保證金:除本公告上文「合約金額(i)」所述須由承建商(CCSPC)向Suntrust提供的首筆10%付款II及第二筆10%付款II之付款保證金外,承建商(CCSPC)須向Suntrust提供下列各項:(a)一份由Suntrust認可的保險公司或Suntrust接納的銀行出具的履約保證書(「履約保證書II」),金額為合約金額的15%或相等於20,307,418披索(相當於約2,782,000港元),僅作為承建商(CCSPC)妥為履行安裝協議及相關合約項下義務的保證;及–7–(b)一份由Suntrust認可的保險公司或Suntrust接納的銀行出具的擔保保證書(「擔保保證書II」),金額相當於合約金額的5%或相等於6,769,139披索(相當於約927,000港元),僅作為承建商(CCSPC)於保修責任期內妥為履行安裝協議及相關合約項下義務的保證。

    瑕疵責任期:由Suntrust接管項目當日起計12個月。

    安裝工作的完成日期:由Suntrust發出接管證書的日期,及當Suntrust認為承建商(CCSPC)已完成安裝工作,且安裝工作適合及準備可以接管時。

    目標完成日期為2025年7月1日。

    訂立設計、供應及交付協議以及安裝協議的理由及裨益設計、供應及交付工作以及安裝工作須委任承建商進行。

    根據設計、供應及交付協議以及安裝協議,承建商(CCSPC)獲委任為設計、供應及交付工作以及安裝工作的承建商。

    董事認為,設計、供應及交付協議以及安裝協議的條款屬公平合理,符合本公司及股東整體利益。

    概無董事於設計、供應及交付協議及╱或安裝協議中擁有權益。

    概無董事須就批准設計、供應及交付協議以及安裝協議的董事會決議案放棄投票。

    上市規則的涵義項目供本集團在其日常業務過程中自用。

    由於設計、供應及交付協議以及安裝協議的對手方均為同一實體(即承建商(CCSPC)),因此兩項協議已就根據第14.22條計算百分比率而言合併計算。

    由於有關設計、供應及交付協議以及安裝協議的其中一個適用百分比率(定義見第14.07條)高於5%但低於25%,設計、供應及交付協議以及安裝協議構成第14章項下的本公司須予披露交易,並須遵守第14章項下的通知及公告規定。

    –8–承建商(CCSPC)的資料承建商(CCSPC)為一間於菲律賓註冊成立之公司,並為獨立第三方。

    承建商(CCSPC)主要從事電訊基建服務(包括設計、建設及項目監督與管理)、業務流程外判服務(包括資訊科技基建管理、一般設施管理、供應鏈及產品分銷),以及應用、內容及其他服務。

    SUNTRUST及本集團的資料Suntrust為一間於菲律賓註冊成立之公司,其股份於菲律賓證券交易所上市。

    Suntrust及其附屬公司主要從事開發及營運一間預期於2025年開業的菲律賓五星級酒店及娛樂場。

    本集團主要從事(a)於菲律賓開發及經營五星級酒店及娛樂場;(b)於俄羅斯聯邦濱海邊疆區綜合娛樂區經營酒店及博彩業務;及(c)於日本二世谷及宮古島開發物業。

    繼續停牌股份已自2024年2月14日上午九時正起在聯交所暫停買賣,並將繼續暫停買賣,直至本公司(i)符合所有復牌指引(定義見本公司日期為2024年4月8日的公告);(ii)對導致其暫停買賣的問題作出補救;及(iii)全面遵守上市規則以令聯交所信納。

    股東及本公司潛在投資者於買賣股份時務請審慎行事。

    釋義於本公告中,除非文義另有所指,否則下列辭彙具有以下涵義:「董事會」指本公司董事會「本公司」指LETGroupHoldingsLimited,一間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其已發行股份於聯交所主板上市(股份代號:1383)「關連人士」指具有上市規則賦予該詞的涵義–9–「承建商(CCSPC)」指ChinaCommunicationsServicesPhilippinesCorporation,一間於菲律賓註冊成立之公司,並為獨立第三方「董事」指本公司董事,各自為一名「董事」「設計、供應及交付協議」指Suntrust就設計、供應及交付結構性佈線系統向承建商(CCSPC)發出日期為2024年5月14日的中標通知書,並獲承建商(CCSPC)接納及確認有關設計、供應及交付工作「設計、供應及交付工作」指本公告「設計、供應及交付協議–標的事項」所載結構性佈線系統的設計、供應及交付「本集團」指本公司及其不時之附屬公司「港元」指港元,香港法定貨幣「香港」指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獨立第三方」指獨立於本公司及本公司任何關連人士且與彼等概無關連之第三方,而其本身並非本公司關連人士「安裝協議」指Suntrust就安裝結構性佈線系統向承建商(CCSPC)發出日期為2024年5月14日的中標通知書,並獲承建商(CCSPC)接納及確認有關安裝工作「安裝工作」指本公告「安裝協議–標的事項」所載結構性佈線系統的安裝「上市規則」指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項目」指於菲律賓帕拉納克市馬尼拉灣畔綜合城的三塊土地上建造或將建造的一個五星級酒店及娛樂場WestsideCity第一期–地盤B–10–「披索」指菲律賓披索,菲律賓法定貨幣「中國」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本公告而言,不包括香港、中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及台灣「菲律賓證券交易所」指ThePhilippinesStockExchange,Inc.「股東」指任何股份持有人「股份」指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0.10港元的普通股「聯交所」指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Suntrust」指SuntrustResortHoldings,Inc.,一間於菲律賓註冊成立之公司,其股份於菲律賓證券交易所(股份代號:SUN)上市,並為本公司擁有51%的附屬公司「%」指百分比附註:(a)於換算時,本公告所述港元金額乃按1.0港元兌7.3披索的匯率進行換算。

    (b)除另有指明外,一切有關條目及章節的提述均指上市規則的條目及章節。

    承董事會命LETGroupHoldingsLimited主席盧衍溢香港,2024年5月14日於本公告日期,執行董事為盧衍溢先生(主席);及獨立非執行董事為杜健存先生、盧衛東先生及符致京先生。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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