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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东鹏饮料: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更新版)

    日期:2024-05-14 20:24:45 来源:公司公告 作者:分析师(No.47295) 用户喜爱度:等级961 本文被分享:983次 互动意愿(强)

    东鹏饮料: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更新版)

    1.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二〇二四年五月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目录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1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3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4议案一、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4议案二、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5议案三、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10议案四、关于2023年度的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13议案五、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14议案六、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薪酬发放确认及2024年度董事、监事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21议案七、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3议案八、关于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24议案九、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28议案十、关于2024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29议案十一、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30议案十二、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31议案十三、关于2024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32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1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一、会议召开情况(一)召开时间: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15:00;(二)召开地点:公司二楼VIP会议室(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珠光北路88号明亮科技园3栋东鹏饮料);(三)召开方式:现场;(四)召集人:董事会;(五)主持人:董事长林木勤先生;(六)参会人员: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见证律师出席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2. 二、会议议程:(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二)介绍会议议程及会议须知;(三)报告现场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人数及其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数量;(四)介绍到会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列席会议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以及其他人员;(五)推选本次会议计票人、监票人;(六)与会股东逐项审议以下议案;序号议案名称投票股东类型A股股东非累积投票议案1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3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4关于2023年度的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25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6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薪酬发放确认及2024年度董事、监事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7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8关于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9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10关于2024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11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12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13关于2024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七)股东发言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提问;(八)现场投票表决;(九)统计表决结果;(十)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十一)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十二)签署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十三)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3.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3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本次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会议须知:一、公司负责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安排和会务工作,出席会议人员应当听从公司工作人员安排,共同维护好会议秩序。

    4. 二、为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本次会议议程有关人员及会务工作人员以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5. 对于影响股东大会秩序和损害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将按规定加以制止。

    6. 三、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应当持身份证或者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等证件按股东大会通知登记时间办理签到手续,在大会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终止登记。

    7. 未签到登记的股东原则上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8. 四、与会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

    9. 股东应认真履行法定义务,自觉遵守大会纪律,不得影响大会的正常程序或者会议秩序,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

    10. 股东发言主题应与本次股东大会表决事项有关,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漏公司商业秘密,或有明显损害公司或股东的共同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相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11. 五、本次股东大会由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代表和两名见证律师参加计票、监票,对投票和计票过程进行监督,由主持人公布表决结果。

    12. 六、出席会议的所有人员请将手机调至振动或关机,谢绝个人进行录音、拍照及录像。

    13.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4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议案一: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有关规定,编制了2023年年度报告和摘要,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14. 年报编制过程中,不存在公司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15.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16.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并表决。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5月17日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5议案二: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一、2023年度董事会履职情况(一)规范运作情况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了5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提案、出席、议事、表决、决议及会议记录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要求规范运作。

    公司董事会决策权利正常行使,全体董事在董事会的决策过程中,充分履行了应尽的职责,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有效保证了公司的规范运作。

    公司董事会未做出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决议。

    2023年,董事会共召集1次年度股东大会。

    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充分发挥董事会职能作用,改进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切实有效地维护上市公司的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董事履职情况2023年,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能够主动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重大投融资等事项,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认真审阅,深入讨论,为公司的经营发展建言献策,切实提高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推动公司生产经营各项工作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未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其他相关事项提出异议。

    公司独立董事能够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独立履行应尽的职责,严格审议各项议案并作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不受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影响,就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董事会下设各委员会履职情况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公司专门委员会根据相关工作制度认真履行职责,发挥了专门委员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6会的作用。

    2023年度,召开战略发展委员会1次、审计委员会会议4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

    在定期报告编制、内部控制有效性、公司审计、薪酬考核、重大投资和融资等事项方面进行了讨论和审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了专业性的建议。

    二、董事会关于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一)公司2023年度经营情况概述2023年,公司坚持“为消费者提供健康功效饮品、为员工搭建事业平台、为股东创造合理回报”的企业使命,在“简单、诚信、协作、拼搏”的价值观引领下,全体员工共同努力,公司快速发展,各项工作取得突破,品牌知名度与美誉度获得极大的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了营业收入112.63亿元,同比增长32.42%;实现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40亿元,同比增长41.60%。

    根据尼尔森IQ数据显示,东鹏特饮销售量增长28.24%,以43.02%的市场份额继续位居市场第一;销售额增长26.48%,以30.94%的市场份额稳居市场第二。

    (二)公司2023年度主要工作1.深化扩展终端渠道2023年,合作的经销商数量从2,779家增加至2,981家。

    经销商覆盖全国33个省级行政区、333个地级行政区,地级城市覆盖率达到100%,截至目前,公司在全国覆盖超340万家活跃终端网点,同比增加13.4%。

    2.打造极致化的陈列和冰冻2023年,我们不断提升终端形象布建,持续进行冰柜战略性投放,抢占饮品陈列制高点,消费者的购买频次与单点产出不断提高。

    本年度累积投放4.86万台冰柜。

    3.持续优化区域营收结构我们在广东区域继续实行市场细分、全渠道精耕、产品全系列覆盖,不断突破重点人群的策略,实现销售收入37.61亿元,同比增长12.14%,收入占比由39.50%下降至33.43%;我们在全国其他区域实现销售收入60.24亿元,同比增长41.40%;收入占比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7由50.17%上升至53.54%;我们直营(含线上)实现销售收入14.65亿元,同比增长67.03%,公司全国化发展步伐加速推进。

    4.建构多元化产品矩阵2023年,我们通过渠道反馈和全面洞察市场需求,不断扩大产品竞争边界,在过往充分的研发储备的基础上,迅速组织供应链资源加速生产,相继推出东鹏补水啦、鹏友上茶、东鹏大咖生椰拿铁、常温油柑汁等产品,为企业健康、持续发展培育新的增长点。

    5.占据“累困”场景第一心智2023年,我们持之以恒聚焦“累了困了喝东鹏特饮”场景教育,牢牢占据“累困”时刻的心智联想;通过分众和新潮梯媒投放、入驻核心地铁包站,赞助杭州亚运会,打造“为国争光东鹏能量”的民族品牌形象,我们深化体育营销布局,不断强化与体育精神的强关联,并围绕“8群20类”重点消费人群的客户战略开展整合营销传播,着重深耕电竞人群、开车人群、运动人群。

    6.以数字化全面赋能企业经营2023年,我们持续升级数字化运营能力,以数字化全面赋能企业经营,积极探索和实践“+互联网”新零售模式,围绕人、货、场,建设货控、费控、行控和数控能力,科学化管理业务队伍和精细化运营终端,实现全渠道大通,实时掌握各层级真实数据,全方位赋能销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累计不重复扫码消费者超1.9亿用户。

    7.成为全球最大、最具成本优势的瓶装能量饮料企业品牌和厂家2023年我们已建成投产九大生产基地,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年产能可达335万吨;同时,随着我们积极推进天津基地的建设工作,未来公司产能将得到进一步提升,产品覆盖半径将进一步扩大,以覆盖快速增长的北方市场。

    8.革新经营管理体系,释放组织活力2023年,我们不断提升经营管理水平,推进业务流程再造,提升运营效率,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我们坚持“简单、诚信、协作、拼搏”的企业价值观,持续推动人才梯队打造,关注组织可持续发展;我们以“为消费者提供健康功效饮品,为员工搭建事业平台,为股东创造合理回报”为使命,增强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8(三)公司2023年度所获认可与荣誉2023年,公司凭借不断提升的综合实力、可靠的产品品质及暖心的公益举措,荣获多项认可及荣誉:品牌认可:入选凯度BrandZ最具价值中国品牌100强;荣登由品牌评级权威机构Chnbrand发布的中国品牌力指数功能饮料行业品牌榜TOP3;荣登2023年胡润中国500强第175位。

    企业荣誉:获深圳市企业联合会、深圳市企业家协会颁发的“2023年深圳500强企业-第136位”;获2023年度董事会之“星”、2023中国上市公司口碑榜——最佳上市公司董事会;上榜《每日经济新闻》发布的“2023中国食品饮料上市公司品牌价值榜TOP50”第10名;获《每日经济新闻》评选的“2023中国食品饮料行业最具影响力十大品牌”;获2023国际绿色零碳节“2023绿色可持续发展贡献奖”;获“广东省食品行业协会”颁发“2023年度广东省食品行业名牌产品”、“2023年度广东省食品行业优秀新产品一等奖、二等级”等。

    (四)公司2024年度工作展望1.恪守创业精神,培育多元化产品矩阵我们始终坚持在创业的道路上,积极布局企业新的增长点。

    随着Z世代人群逐渐成为消费主力,我们将继续夯实东鹏饮料在年轻消费者心中的品牌地位,同时积极布局成长空间巨大的饮料品类,不断满足消费者的多元化需求,打造多品类产品矩阵。

    2.品牌形象优化升级,影响更多消费群体我们围绕全面实施多品类战略,打造中国领先的综合饮料集团的战略目标。

    在产品线的发展上明确轻重关系:能量饮料聚焦瓶装东鹏特饮,持续巩固行业领先地位;多品类发展中,东鹏补水啦打造多口味、多规格的产品矩阵,满足不同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9场景及人群的需求;东鹏大咖以生椰拿铁、经典拿铁为主,同时储备新口味;VIVI鸡尾酒、鹏友上茶系列产品在现有的基础上推出新口味及新规格,抢占市场份额;多品类发展为未来广大的消费者提供兼具性价比与满足多元化需求的优质产品,也为企业规模寻找新的增长点。

    3.完善供应链全国布局,强化成本领先优势我们将持续完善总成本控制策略,采用多样化的原材料采购策略,确保采购成本在合理范围内;通过强化生产制造现场的质量和设备管理,持守“精益生产”理念,提高成本管控意识;加强对物流仓储的分析和监管,实现对整体物流费用的有效管控,以精准把控全链条成本支出,维持我们总成本领先优势。

    4.稳步推进数智化,智能化,提升企业运营效率我们持续数字化科技创新及商业模式创新等探索与实践,建立完整的营销管理系统,通过动销数据反馈,及时调整管理重点和策略,提升运营效能及管理水平。

    我们将加速公司从数字化到数智化的升级改造,通过智能化设施,形成从供应端、生产端、渠道端到消费端的全链路在线化、透明化的智慧产业链,强化企业在行业中的核心竞争力。

    5.坚持绿色可持续发展,积极回馈社会坚持绿色生产,推进节能减排,紧密践行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通过生产工艺精进、资源节约使用和循环利用等举措,有效落实环境管理相关制度,实现绿色可持续发展,为国家实现“双碳”目标做出贡献。

    注重企业发展的同时,我们继续积极履行企业公民的社会责任,给社会温暖的回馈,打造爱国民族品牌。

    6.协同发展,产业共赢我们将跟上游的供应链和下游的经销商渠道商协作,追求合作共赢;持续进行油柑系列产品深开发,促进当地油柑规模化种植,带动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发展,提升当地农户收入与就业水平,为乡村振兴贡献企业的一份力量。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并表决。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5月17日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10议案三: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秉承对公司股东负责的态度,坚持以公司长远发展为目标,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监事会的职责,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并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现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汇报如下:一、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一)2023年度监事会基本运作情况监事会成员通过出席和列席本年度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它重要会议,及时了解公司重大经营事项和重大决策情况,并提出建议;同时对公司重大经营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执行过程行使了监督权,起到了法定监督作用。

    (二)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了5次监事会工作会议,审议通过了包括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日常关联交易、开展套期保值、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设立全资子公司等事项相关的23项议案,全体监事均出席会议。

    监事会成员按照《监事会议事规则》,以诚实、守信、尽职的原则对各项议案事项均合理、审慎地进行了审议。

    同时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监事会成员列席和参加了现场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听取了公司各项重要议案的提议,参与了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的讨论,起到了必要的审核职能以及监督作用,履行了监事会知情、监督、检查职能。

    监事会密切关注公司日常运营情况,及时跟进公司生产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的实施进展,着重关注关联交易、利润分配等重要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执行情况,对关联交易的审议、表决、披露、履行等情况进行监督并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确保公司规范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能,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了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11认真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汇报如下: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决策程序、公司内部控制执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进行监督。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依法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公正、透明,切实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有效运行,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情况监事会通过对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情况、财务管理和经营成果进行了认真的监督、检查和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及内控机制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

    2023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济成果。

    3.公司内部控制情况2023年度,公司按照《公司法》,参照《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国家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所处行业、经营方式、资产结构及自身特点,总体上建立健全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和风险的控制,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较为全面、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基本符合了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4.关联交易情况监事会监督和核查了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情况需要,关联交易审批程序遵循了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关联交易定价合理有据、客观公允,并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5.对外担保监事会对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

    6.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2023年度,监事会成员依法列席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12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报告和提案内容,监事会没有任何异议;且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决策程序能严格遵循《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

    三、监事会2024年工作计划监事会将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落实监管职能、忠实履行如下职责:1.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开展好监事会日常议事活动。

    根据公司实际需要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做好各项议题的审议工作;强化日常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监督实效,增强监督的灵敏性。

    2.继续监督公司的依法运作情况,积极督促公司内控体系的建设与有效运行。

    3.定期检查公司财务情况,通过定期了解和审阅财务报告,对公司的财务运作情况实施监督,为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而努力工作。

    4.加强对公司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的监督,保证资金合规及高效地使用,促进公司经营管理效率的提高,切实保护股东的权益。

    5.加强监事的内部学习,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升监督检查工作质量,更好地配合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的工作。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并表决。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并表决。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5月17日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13议案四: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的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程毅先生、姚禄仕先生、游晓女士作为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的(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3年度工作中,勤勉、尽责、诚信、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会议议案,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并编制了《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程毅】》、《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姚禄仕】》、《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游晓】》。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并表决。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5月17日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14议案五: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经对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经营及财务状况进行梳理后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状况进行了合理预计,公司编制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并表决。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5月17日附件:《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15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下午好!2023年在公司管理层的正确领导和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本公司基本完成了预定的主要经营计划和财务目标,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审计结果编制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如下(财务数据采用合并报表口径):一、资产负债情况单位:万元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增减幅度流动资产878,347.32724,619.1121.22%非流动资产594,148.82462,345.7228.51%资产总计1,472,496.131,186,964.8324.06%流动负债806,225.12670,569.8920.23%非流动负债33,895.229,965.83240.11%负债总计840,120.35680,535.7323.45%所有者权益632,375.78506,429.1024.87%资产负债构成分析:(一)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1,472,496.13万元,同比增加24.06%。

    其中流动资产878,347.32万元,同比增长21.22%,主要原因系货币资金的增长;非流动资产594,148.82万元,同比增加28.51%,主要原因系浙鹏、湘鹏等新基地转固,以及债权投资和一年以上的定期存款增加所致。

    (二)公司负债总额为840,120.35万元,同比增加23.45%。

    其中,流动负债806,225.12万元,同比增长20.23%,主要系合同负债及应付账款增加所致;非流动负债33,895.22万元,同比增长240.11%,主要系浙鹏新增的固贷22,000万元所致。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16二、经营利润情况单位:万元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增减幅度一、营业收入1,126,279.41850,538.9732.42%减:营业成本641,165.38490,546.1330.70%二、毛利485,114.03359,992.8434.76%其中:毛利率43.07%42.33%0.75%减:税金及附加12,101.089,263.9230.63%销售费用195,567.14144,927.6134.94%管理费用36,493.0325,552.5042.82%研发费用5,805.484,375.4832.68%财务费用228.564,103.95-94.43%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169.24-35.81372.56%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2,937.241,278.78129.69%投资收益14,156.367,001.85102.18%资产处置收益-0.85-223.42-99.62%其他收益6,994.535,635.8924.11%三、营业利润258,836.77185,426.6739.59%加:营业外收入216.91233.18-6.98%减:营业外支出1,126.592,058.87-45.28%四、利润总额257,927.09183,600.9740.48%减:所得税费用53,949.8139,548.9236.41%五、净利润203,977.28144,052.0641.60%六、每股收益基本每股收益(元/股)5.09933.601241.60%稀释每股收益(元/股)5.09933.601241.60%经营利润分析:(一)收入情况: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26,279.41万元,同比增长32.42%;其中:1.本年主营业务收入1,125,048.42万元,占比99.89%(东鹏特饮1,033,600.90万元,占91.87%;其他饮料91,447.52万元,占8.13%;),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17主要原因是公司在广东区域继续实行全渠道精耕策略,同时积极开拓全国销售渠道,带动500ml金瓶销售量持续提升。

    另外,本期公司“东鹏补水啦”等新品销量增长。

    2.其他业务收入1,230.99万元,占比0.11%,主要系广告收入、销售材料等收入。

    (二)毛利及毛利率:2023年度,公司实现毛利为485,114.03万元,毛利率为43.07%,与上年相比略有增加,主要是因为虽然大宗原材料白砂糖采购价较去年同期增长,但由于聚酯切片、纸箱等其他原材料采购价格较去年同期下降较多,有效降低了产品成本,使得整体毛利率上升;(三)销售费用:报告期内,销售费用较去年同期增长34.94%,主要原因是:(1)职工薪酬支出涨幅为26.21%,公司为推进全国化战略实施,进一步扩大销售规模,销售人员人数增加所致;(2)宣传推广费支出涨幅为35.69%,公司本期加大冰柜投入所致;(四)管理费用:报告期内,管理费用较去年同期增长42.82%,主要原因是公司管理人员薪酬支出增加,同时会议及办公费、差旅费及信息服务费增加;(五)研发费用:报告期内,研发费用较去年同期上涨32.68%,主要原因是公司加大研发力度所致;(六)财务费用:报告期内,财务费用较去年同期下降94.43%,主要原因是公司定期存款利息收入大幅增加所致;(七)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报告期内,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较去年同期上涨129.69%,主要系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允价值增值所致;(八)投资收益:报告期内,投资收益较去年同期上升102.18%,主要系银行理财产品及大额存单收益增加所致。

    三、现金流情况单位:万元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增减幅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28,212.38202,610.5161.99%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298.57-333,576.86-104.59%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5,876.04176,422.35-160.01%现金流量分析:(一)公司本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净流入32.82亿元,比上年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18同期增长61.9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入上升的主要系:(1)本期公司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为139.00亿元,较去年同期增加37.59亿元,涨幅为37.07%;(2)本期公司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为68.20亿元,较去年同期增加15.83亿元,涨幅为30.23%。

    (二)公司本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净流入1.53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4.5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出减少主要原因是本期理财产品和一年内到期的大额存单到期赎回所致。

    (三)公司本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净流出10.59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60.0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入减少主要系公司本期公司偿还债务增所致。

    四、主要财务指标分析(一)盈利能力分析2023年度公司产品平均毛利率为43.07%,较上年的42.33%增加0.75%;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收益为5.0993元/股,较上年的3.6012元/股增加1.4981元/股;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35.82%,较上年的31.65%增加4.17%。

    (二)偿债能力分析2023年末公司流动比率为1.09,速动比率为0.92,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较上年均有增加,主要系公司货币资金增加所致。

    公司年末资产负债率为57.05%,较上年年末的57.33%减少0.28%,基本持平。

    (三)资产营运能力分析2023年度公司存货周转率为13.32,与上年相比基本持平。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19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特别提示:本财务预算为公司2024年度经营管理内部控制指标,并不代表公司的盈利预测和经营业绩的承诺,能否实现取决于经济环境、市场需求状况、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一、预算编制说明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和2024年度生产经营计划,本着稳健、谨慎的原则,在2023年12月编制了2024年财务预算报告,规划公司2024年各项经济指标,保障公司经营目标实现。

    本次预算编制的范围为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二、预算编制的基本假设1.公司所遵循的国家和地方现行法律、法规和制度无重大变化;2.公司所处行业形势、市场行情及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3.公司所遵循的经济政策、税收政策无重大变化;4.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投资计划能够顺利进行;5.无其他不可抗拒力及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三、预算编制依据1.营业收入根据公司2023年业务完成情况,结合业务规划和销售计划等进行测算;2.营业成本主要依据业务量、主要材料价格变动及各产品的不同毛利率测算,各项成本的变动与收入的变动进行匹配;3.期间费用根据2023年实际发生并结合2024年业务量变化、资金使用计划及银行贷款利率等进行测算;4.企业所得税按合并范围内各预算单位利润总额及适用的所得税率进行测算。

    四、2024年主要预算指标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201.预计2024年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不低于20%;2.预计2024年公司净利润同比增长不低于20%。

    五、确保财务预算完成的措施1.公司将企业目标层层分解,与各部门签订组织绩效合约,以实现营业收入稳步增长,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2.提升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全面实施多品类战略。

    3.积极开拓渠道网点,扩大销售覆盖面,提高单点产出。

    4.确保产品质量100%合格,保障供应,产销协同,控本增效。

    5.加强成本费用控制,完善全面预算管理。

    6.合理安排、使用资金,提高资金效益。

    以上议案请各位董事审议并表决。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并表决。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5月17日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21议案六: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薪酬发放确认及2024年度董事、监事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023年度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2022年度董事薪酬发放及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的议案》,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2022年度监事薪酬发放及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中关于2023年薪酬方案的规划,2023年度董事、监事人员薪酬发放情况如下:一、2023年度公司董事、监事人员税前薪酬实际发放情况2023年度董事、监事人员薪酬发放情况已在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中“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内披露,并于2024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com.cn)刊载披露。

    二、202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人员薪酬方案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认,2024年度董事、监事人员薪酬拟按以下方案实施:(一)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1、独立董事津贴方案:公司聘请的独立董事津贴为15万元/年(含税),发放方式为每月发放一次。

    2、非独立董事津贴方案:公司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按照其所担任的管理职务,参照同行业、同地区类似岗位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2024年度绩效考评达成情况领取薪金,不单独领取董事薪酬。

    (二)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公司监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按照其所担任的管理职务,参照同行业、同地区类似岗位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2024年度绩效考评达成情况领取薪酬。

    (三)激励机制同时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林木勤、林木港、蒋薇薇、卢义富、张磊,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22根据公司2024财年业绩达成情况,按照达成率,以期末在岗人员的月工资为基数进行奖金提取。

    三、其他规定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解聘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并表决。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5月17日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23议案七: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3,977.28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已达注册资本的50%以上,故不再计提)本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可分配利润203,977.28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分配利润为363,828.13万元。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按公司章程规定,经董事会决议,公司拟以400,010,000股普通股为基数向普通股股东分配2023年度利润。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00,01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00,025,000元(含税)。

    2.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并表决。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5月17日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24议案八: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为进一步加强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利润分配的计划性和透明度,完善和健全公司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提高投资者合理回报。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23]61号)及《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在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所处的竞争环境、行业发展趋势、企业盈利能力、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各项因素,经过充分论证后制定了《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一、公司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公司着眼于长远、可持续的发展,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发展战略规划以及行业发展趋势,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建立对投资者科学、持续、稳定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本规划的制定原则本规划将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前提下,充分重视对投资者的回报,保持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公司在利润分配政策的研究论证和决策过程中,应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三、公司未来三年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一)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实行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当年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

    (二)利润分配形式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25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并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分配利润。

    1、现金股利分配公司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稳定增长股利。

    在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的前提下如无重大现金支出事项发生,公司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二十。

    上述重大现金支出事项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且超过30,000万元的情形或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

    2、股票股利分配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可以采用发放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具体分红比例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三)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债务偿还能力、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和投资者回报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款第3项规定处理。

    (四)利润分配的研究论证及决策程序1、定期报告公布前,公司董事会应在充分考虑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保证生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26产正常经营及发展所需资金和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的前提下,研究论证利润分配的预案,独立董事应在制定现金分红预案时发表明确意见。

    2、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可能损害上市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表独立意见。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意见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独立董事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披露。

    3、公司董事会制定具体的利润分配预案时,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预案中应当对留存的当年未分配利润的使用计划安排或原则进行说明,独立董事应当就利润分配预案的合理性发表独立意见。

    4、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和邮件沟通或邀请中小股东参会等方式,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5、利润分配预案应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后方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审议制定或修改利润分配相关政策时,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须经全体监事过半数通过。

    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同意;股东大会在表决时,应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6、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公司董事会根据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下一年中期分红条件和上限制定具体方案后,须在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7、公司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可审议批准下一年中期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上限、金额上限等,但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应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五)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如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长期发展的需要或因外部经营环境、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议案需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方案,必须由董事会作出专题讨论,详细论证说明理由,并由独立董事发表明确意见;董事会在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时,须经全体董事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27过半数表决同意,且经全体独立董事表决同意。

    监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时,须经全体监事过半数以上表决同意。

    股东大会在宙议利润分配政策时,颁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同意;股东大会在表决时,应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四、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调整周期和调整机制公司应以三年为一个周期,制订股东回报规划。

    公司应当在总结之前三年股东回报规划执行情况的基础上,充分考虑本规划第一条所列各项因素,以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确定是否需对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未来三年的股东回报规划予以调整。

    股东分红回报规划需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并按照本规划第三条的相关规定及届时现行的法律规定履行相应的程序。

    五、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生效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改亦同。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并表决。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5月17日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28议案九: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为了规范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执行会计报表审计业务(含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等)的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连续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并表决。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5月17日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29议案十: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公司董事会预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以自身的固定资产抵押、应收账款质押、保证金质押、企业保证等)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含本数),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并购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进出口贸易融资、抵押贷款等综合授信业务。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授信额度以最终金融机构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执行并签署相关文件,授权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并表决。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5月17日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30议案十一: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根据《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规定,为提升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经营战略及总体发展计划,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全体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收益。

    现公司股东大会拟授权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5亿元的范围内择机购买理财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购买原则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使用期限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期限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并表决。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5月17日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31议案十二: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根据《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及《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其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全体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收益。

    现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范围内择机购买安全性高、低风险、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银行大额存单、定期存款、约期存款、结构性理财、银行理财产品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使用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并表决。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5月17日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32议案十三: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为进一步满足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保障公司稳定发展,提高公司经营效率,2024年度公司预计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折合人民币合计不超过39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一、担保情况概述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拟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新增担保发生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90,000万元。

    本次新增担保的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全资子公司,计划新增担保额度明细如下:序号被担保人预计担保额度(万元)1东鹏饮料营销(广东)有限公司220,0002东鹏饮料市场营销(上海)有限公司50,0003东鹏饮料市场营销(浙江)有限公司30,0004东鹏饮料市场营销(天津)有限公司30,0005广州东鹏食品饮料有限公司10,0006广东东鹏饮料有限公司10,0007广东东鹏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10,0008安徽东鹏食品饮料有限公司10,0009南宁东鹏食品饮料有限公司10,00010重庆东鹏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10,000合计390,000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在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担保事项的前提下,董事会拟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预计总担保额度内确定具体担保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授权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止。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33在上述经股东大会核定之后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对具体发生的担保事项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授权期限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实际发生担保时,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不同全资子公司相互调剂使用其额度(含新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其他企业提供的担保,以及超过本次授权各类担保额度之后提供的担保,须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一)基本信息1.东鹏饮料营销(广东)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东鹏饮料营销(广东)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林木港注册地址韶关市乳源瑶族自治县乳城镇鹰峰西路1号金瑶山商务楼C栋一楼111E(仅限办公场所使用)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销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市场营销策划;销售代理;采购代理服务;品牌管理;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企业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2.东鹏饮料市场营销(上海)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东鹏饮料市场营销(上海)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林木港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南路1118号21楼2101-E7室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市场营销策划,销售代理,采购代理服务,品牌管理,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企业管理,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3.东鹏饮料市场营销(浙江)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东鹏饮料市场营销(浙江)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林木港注册地址浙江省衢州市东港六路111号102室(自主申报)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34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市场营销策划;销售代理;采购代理服务;品牌管理;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企业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4.东鹏饮料市场营销(天津)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东鹏饮料市场营销(天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林木港注册地址浙江省衢州市东港六路111号102室(自主申报)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市场营销策划;销售代理;采购代理服务;品牌管理;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企业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5.广州东鹏食品饮料有限公司企业名称广州东鹏食品饮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肖光华注册地址广州市增城石滩镇三江荔三路750号经营范围瓶(罐)装饮用水制造;保健食品制造;保健食品批发(具体经营项目以《食品经营许可证》为准);保健食品零售(具体经营项目以《食品经营许可证》为准);酒精制造;白酒制造;啤酒制造;黄酒制造;葡萄酒制造;其他酒制造;果菜汁及果菜汁饮料制造;含乳饮料和植物蛋白饮料制造;茶饮料及其他饮料制造;精制茶加工;道路货物运输;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涉及许可经营的产品需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6.广东东鹏饮料有限公司企业名称广东东鹏饮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美丽注册地址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三江荔三路746号经营范围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塑料制品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饮料生产;保健食品生产;酒制品生产;酒类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餐饮服务;食品销售;检验检测服务7.广东东鹏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企业名称广东东鹏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美丽注册地址东莞市道滘镇大罗沙工业区经营范围生产、销售:保健食品(饮料)、其他食品;加工、生产:食品相关产品(饮料包装容器);货物进出口。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358.安徽东鹏食品饮料有限公司企业名称安徽东鹏食品饮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美丽注册地址安徽省滁州市丽水路1号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生产;饮料生产;食品销售;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9.南宁东鹏食品饮料有限公司企业名称南宁东鹏食品饮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美丽注册地址南宁市高新区明华路68号经营范围生产、销售:保健食品、食品(以上项目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具体项目以审批部门批准为准);生产、加工:饮料包装容器;房屋租赁。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重庆东鹏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企业名称重庆东鹏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肖光华注册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西彭镇铝城大道18号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保健食品生产;饮料生产;茶叶制品生产;酒类经营;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生产。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二)截至2023年12月31日,被担保人财务指标(未经审计)如下表所示∶单位:人民币万元序号被担保人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流动负债总额资产净额营业收入净利润1东鹏饮料营销(广东)有限公司206,518.60196,985.74196,985.749,532.86326,814.1741,375.792东鹏饮料市场营销(上海)有限公司68,426.3166,081.2366,081.232,345.08101,696.7012,485.603东鹏饮料市场营销(浙江)有限公司//////4东鹏饮料市场营销(天津)有限公司//////5广州东鹏食品饮料有限公司75,315.6759,954.9959,228.1315,360.67115,929.0411,736.80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36序号被担保人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流动负债总额资产净额营业收入净利润6广东东鹏饮料有限公司126,157.1957,038.1456,977.2769,119.05200,075.1314,858.317广东东鹏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39,442.7936,360.7332,818.913,082.06146,263.105,050.418安徽东鹏食品饮料有限公司83,951.7146,629.6546,629.6537,322.05188,722.3821,598.949南宁东鹏食品饮料有限公司103,702.8749,893.8849,036.3253,808.99113,350.116,780.6210重庆东鹏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69,504.0017,198.7017,198.7052,305.30114,126.9914,604.83注:东鹏饮料市场营销(浙江)有限公司、东鹏饮料市场营销(天津)有限公司为2024年新设立子公司,暂未有财务数据。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公司与公司旗下各全资子公司尚未就本次预计的担保签订相关协议,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由公司与公司旗下各全资子公司与合同对象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为37,500万元;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5.93%。

    上述担保余额全部为上市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

    公司本次对全资子公司预计提供的担保金额为39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1.67%。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并表决。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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