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热点研报
  • 精选研报
  • 知名分析师
  • 经济数据库
  • 个人中心
  • 用户管理
  • 我的收藏
  • 我要上传
  • 云文档管理
  • 我的云笔记
  • 鼎龙股份: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日期:2024-05-14 21:13:21 来源:公司公告 作者:分析师(No.67784) 用户喜爱度:等级969 本文被分享:997次 互动意愿(强)

    鼎龙股份: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1. 证券代码:300054证券简称:鼎龙股份公告编号:2024-047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 特别提示: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一)会议召开情况1、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35);于2024年4月26日以公告形式发布了《关于2023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4.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 3、会议召开时间:(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4日(星期二)下午15:00开始(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14日当天。

    6. 其中: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4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7.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4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8.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荆河路1号公司1号楼行政楼6楼多功能厅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朱双全先生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真实、有效。

    9. (二)会议出席情况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共221人,参加表决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代表股份为595,126,19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2.9276%。

    1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共211人,代表股份为314,982,03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3.3057%。

    11.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共16名,代表股份为290,106,44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0.6754%。

    12. 3、网络投票情况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共205名,代表股份为305,019,75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2.2523%。

    13.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参加了会议。

    14.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审议了以下议案并形成本决议:1、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25)。

    15. 表决结果为:同意591,703,5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249%;反对77,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0%;弃权3,345,3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621%。

    16.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311,559,40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134%;反对77,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5%;弃权3,345,3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621%。

    2、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25)。

    表决结果为:同意591,703,5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249%;反对77,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0%;弃权3,345,3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621%。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311,559,40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134%;反对77,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5%;弃权3,345,3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621%。

    3、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591,703,5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249%;反对77,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0%;弃权3,345,3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621%。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311,559,40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134%;反对77,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5%;弃权3,345,3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621%。

    4、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25)。

    表决结果为:同意591,703,5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249%;反对77,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0%;弃权3,345,3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621%。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311,559,40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134%;反对77,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5%;弃权3,345,3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621%。

    5、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董事2023年度薪酬及拟定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025)表决结果为:同意313,174,2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9150%;反对89,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3%;弃权3,345,4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566%。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311,546,90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094%;反对89,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5%;弃权3,345,4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621%。

    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朱双全先生、朱顺全先生、杨平彩女士、姚红女士、苏敏光先生、杨波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合计278,516,837股。

    6、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监事2023年度薪酬及拟定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025)表决结果为:同意591,579,3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238%;反对82,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9%;弃权3,345,3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622%。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311,553,80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116%;反对82,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63%;弃权3,345,3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621%。

    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田凯军先生、蒋梦娟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合计118,647股。

    7、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表决结果为:同意591,412,8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760%;反对367,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18%;弃权3,345,4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621%。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311,268,70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8211%;反对367,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68%;弃权3,345,4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621%。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表决结果为:同意591,689,2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225%;反对9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4%;弃权3,345,3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621%。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311,545,10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089%;反对91,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91%;弃权3,345,3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621%。

    9、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预计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表决结果为:同意588,123,8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8234%;反对3,656,9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145%;弃权3,345,3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621%。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307,979,72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7769%;反对3,656,98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610%;弃权3,345,3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621%。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表决结果为:同意304,956,0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6088%;反对608,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928%;弃权10,096,14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1984%。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304,277,28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6015%;反对608,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932%;弃权10,096,14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2053%。

    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朱双全先生、朱顺全先生、杨平彩女士、姚红女士、苏敏光先生、肖桂林先生、黄金辉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合计279,465,435股。

    11、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订与制定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11.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84,657,2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2409%;反对7,123,5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970%;弃权3,345,3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621%。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304,513,12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6763%;反对7,123,58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616%;弃权3,345,3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621%。

    此子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1.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84,657,2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2409%;反对7,123,5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970%;弃权3,345,3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621%。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304,513,12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6763%;反对7,123,58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616%;弃权3,345,3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621%。

    此子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1.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84,657,2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2409%;反对4,714,4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922%;弃权5,754,43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9669%。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304,513,12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6763%;反对4,714,47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967%;弃权5,754,43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269%。

    此子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1.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84,657,2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2409%;反对7,123,5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970%;弃权3,345,3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621%。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304,513,12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6763%;反对7,123,58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616%;弃权3,345,3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621%。

    此子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1.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84,657,2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2409%;反对7,123,5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970%;弃权3,345,3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621%。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304,513,12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6763%;反对7,123,58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616%;弃权3,345,3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621%。

    11.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84,657,2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2409%;反对7,123,5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970%;弃权3,345,3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621%。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304,513,12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6763%;反对7,123,58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616%;弃权3,345,3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621%。

    11.7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84,657,1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2409%;反对7,123,5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970%;弃权3,345,4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621%。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304,513,02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6763%;反对7,123,58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616%;弃权3,345,4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621%。

    11.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现金分红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84,657,2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2409%;反对7,123,5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970%;弃权3,345,3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621%。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304,513,12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6763%;反对7,123,58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616%;弃权3,345,3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621%。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3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591,691,1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228%;反对89,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1%;弃权3,345,3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621%。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311,547,00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095%;反对89,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5%;弃权3,345,3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621%。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3、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3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13.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表决结果为:同意591,696,7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237%;反对84,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1%;弃权3,345,3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621%。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311,552,60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112%;反对84,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67%;弃权3,345,3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621%。

    此子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3.2发行规模表决结果为:同意591,696,7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237%;反对84,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1%;弃权3,345,3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621%。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311,552,60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112%;反对84,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67%;弃权3,345,3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621%。

    此子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3.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表决结果为:同意591,696,7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237%;反对84,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1%;弃权3,345,3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621%。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311,552,60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112%;反对84,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67%;弃权3,345,3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621%。

    此子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3.4债券期限表决结果为:同意591,696,7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237%;反对84,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1%;弃权3,345,3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621%。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311,552,60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112%;反对84,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67%;弃权3,345,3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621%。

    此子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3.5债券利率表决结果为:同意591,696,7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237%;反对84,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1%;弃权3,345,3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621%。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311,552,60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112%;反对84,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67%;弃权3,345,3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621%。

    此子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3.6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表决结果为:同意591,696,7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237%;反对84,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1%;弃权3,345,3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621%。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311,552,60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112%;反对84,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67%;弃权3,345,3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621%。

    此子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3.7转股期限表决结果为:同意591,696,7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237%;反对84,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1%;弃权3,345,3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621%。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311,552,60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112%;反对84,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67%;弃权3,345,3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621%。

    此子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3.8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依据、调整方式及计算方式表决结果为:同意591,696,7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237%;反对84,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1%;弃权3,345,3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621%。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311,552,60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112%;反对84,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67%;弃权3,345,3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621%。

    此子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3.9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表决结果为:同意591,696,7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237%;反对84,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1%;弃权3,345,3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621%。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311,552,60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112%;反对84,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67%;弃权3,345,3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621%。

    此子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3.10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表决结果为:同意591,696,7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237%;反对84,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1%;弃权3,345,3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621%。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311,552,60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112%;反对84,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67%;弃权3,345,3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621%。

    此子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3.11赎回条款表决结果为:同意591,696,7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237%;反对84,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1%;弃权3,345,3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621%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311,552,60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112%;反对84,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67%;弃权3,345,3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621%。

    此子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3.12回售条款表决结果为:同意591,696,7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237%;反对84,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1%;弃权3,345,3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621%。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311,552,60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112%;反对84,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67%;弃权3,345,3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621%。

    此子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3.13转股后的股利分配表决结果为:同意591,686,3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220%;反对84,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1%;弃权3,355,7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639%。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311,542,20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079%;反对84,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67%;弃权3,355,7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2,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654%。

    此子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3.14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表决结果为:同意591,686,3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220%;反对84,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1%;弃权3,355,7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639%。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311,542,20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079%;反对84,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67%;弃权3,355,7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2,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654%。

    此子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3.15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表决结果为:同意591,686,3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220%;反对84,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1%;弃权3,355,7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639%。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311,542,20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079%;反对84,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67%;弃权3,355,7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2,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654%。

    此子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3.16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表决结果为:同意591,686,3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220%;反对84,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1%;弃权3,355,7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639%。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311,542,20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079%;反对84,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67%;弃权3,355,7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2,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654%。

    此子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3.17本次募集资金用途表决结果为:同意591,686,3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220%;反对84,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1%;弃权3,355,7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639%。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311,542,20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079%;反对84,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67%;弃权3,355,7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2,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654%。

    此子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3.18评级事项表决结果为:同意591,686,2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220%;反对84,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1%;弃权3,355,8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639%。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311,542,10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079%;反对84,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67%;弃权3,355,8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2,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654%。

    此子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3.19担保事项表决结果为:同意591,686,2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220%;反对84,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1%;弃权3,355,8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639%。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311,542,10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079%;反对84,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67%;弃权3,355,8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2,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654%。

    此子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3.20募集资金存管表决结果为:同意591,686,2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220%;反对84,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1%;弃权3,355,8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639%。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311,542,10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079%;反对84,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67%;弃权3,355,8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2,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654%。

    此子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3.21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表决结果为:同意590,094,8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1546%;反对84,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1%;弃权4,947,27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33,6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313%。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309,950,65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4026%;反对84,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67%;弃权4,947,27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33,6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707%。

    此子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3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591,686,3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220%;反对84,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1%;弃权3,355,7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639%。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311,542,20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079%;反对84,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67%;弃权3,355,7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2,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654%。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之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3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591,686,3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220%;反对84,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1%;弃权3,355,7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639%。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311,542,20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079%;反对84,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67%;弃权3,355,7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2,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654%。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3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591,686,3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220%;反对84,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1%;弃权3,355,7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639%。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311,542,20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079%;反对84,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67%;弃权3,355,7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2,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654%。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3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591,686,3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220%;反对84,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1%;弃权3,355,7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639%。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311,542,20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079%;反对84,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67%;弃权3,355,7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2,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654%。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8、审议通过了《关于建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3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591,693,1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231%;反对77,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0%;弃权3,355,7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639%。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311,549,00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101%;反对77,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5%;弃权3,355,7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2,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654%。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3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591,693,1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231%;反对77,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0%;弃权3,355,7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639%。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311,549,00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101%;反对77,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5%;弃权3,355,7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2,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654%。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3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591,686,3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220%;反对84,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1%;弃权3,355,7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639%。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311,542,20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079%;反对84,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67%;弃权3,355,7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2,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654%。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1、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制定<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3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584,646,8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2391%;反对6,443,0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826%;弃权4,036,28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782%。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304,502,72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6730%;反对6,443,0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455%;弃权4,036,28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2,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814%。

    2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3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591,686,3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220%;反对84,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1%;弃权3,355,7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639%。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311,542,20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079%;反对84,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67%;弃权3,355,7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2,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654%。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3、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第四期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表决结果为:同意591,693,1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231%;反对77,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0%;弃权3,355,7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639%。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311,549,00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101%;反对77,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5%;弃权3,355,7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2,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654%。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4、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588,523,7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2549%;反对1,008,0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00%;弃权3,409,9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6,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751%。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310,564,04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5974%;反对1,008,06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200%;弃权3,409,9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6,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826%。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杨平彩女士、姚红女士、苏敏光先生、肖桂林先生、黄金辉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合计2,184,507股。

    25、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588,523,7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2549%;反对1,008,0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00%;弃权3,409,9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6,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751%。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310,564,04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5974%;反对1,008,06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200%;弃权3,409,9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6,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826%。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杨平彩女士、姚红女士、苏敏光先生、肖桂林先生、黄金辉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合计2,184,507股。

    26、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588,523,7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2549%;反对1,008,0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00%;弃权3,409,9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6,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751%。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310,564,04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5974%;反对1,008,06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200%;弃权3,409,9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6,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826%。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杨平彩女士、姚红女士、苏敏光先生、肖桂林先生、黄金辉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合计2,184,507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北京大成(武汉)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王芳、魏俊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1、《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2、北京大成(武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大成(武汉)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5月15日。

    扫一扫,慧博手机终端下载!

    正在加载,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