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热点研报
  • 精选研报
  • 知名分析师
  • 经济数据库
  • 个人中心
  • 用户管理
  • 我的收藏
  • 我要上传
  • 云文档管理
  • 我的云笔记
  • 恒辉安防: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并选举董事长、监事会主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审部负责人的公告

    日期:2024-05-14 21:24:21 来源:公司公告 作者:分析师(No.42160) 用户喜爱度:等级965 本文被分享:985次 互动意愿(强)

    恒辉安防: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并选举董事长、监事会主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审部负责人的公告

    1. 证券代码:300952证券简称:恒辉安防公告编号:2024-041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并选举董事长、监事会主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审部负责人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 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14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

    3.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第三届监事会主席,并聘任了第三届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审部负责人。

    4.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换届选举工作已完成,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一)董事选举情况2024年5月14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王咸华先生、姚海霞女士、王鹏先生、张武芬女士、丁晓东先生、朱晓宁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王朝生先生、袁秀挺先生、浦敏敏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5.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为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6.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8. 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且人数的比例不低于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

    9.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及2024年5月1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10. (二)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选举情况2024年5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选举王咸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11.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具体组成情况如下:1、战略委员会:王咸华(主任委员)、张武芬、王朝生2、审计委员会:浦敏敏(主任委员)、袁秀挺、姚海霞3、提名委员会:袁秀挺(主任委员)、浦敏敏、王咸华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王朝生(主任委员)、袁秀挺、姚海霞上述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

    12.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一)监事选举情况2024年4月19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施学玲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13. 2024年5月14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尹坚先生、尹方方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并与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14.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为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15.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成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6. 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及2024年5月1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二)监事会主席选举情况2024年5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选举施学玲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2024年5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如下人员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1、总经理:王咸华先生2、副总经理:张武芬女士、丁晓东先生、王双成先生、陆云先生、王景景女士3、董事会秘书:张武芬女士4、财务总监:朱晓宁先生公司第三届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董事会秘书张武芬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2024年5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聘任林旭金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证券事务代表林旭金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内审部门负责人聘任情况2024年5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审部负责人的议案》,聘任聘任沈军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六、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联系人:张武芬、林旭金联系电话:0513-69925999转分机8088或8089传真:0513-69925999转分机8085邮箱:ir@hhglove.com联系地址:江苏省如东经济开发区工业新区黄山路西侧七、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本次董事会换届完成后,张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武进锋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次监事会换届完成后,郑英杰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欧崇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

    因任期届满,羌树洋先生不再担任财务总监职务。

    上述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武进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张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6077万股,通过南通钥诚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5.00万股;郑英杰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南通钥诚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6.00万股;欧崇华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南通钥诚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0.00万股;羌树洋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8972万股,未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张明先生、郑英杰先生、欧崇华先生、羌树洋先生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相关承诺对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管理。

    公司对以上任期届满的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和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九、备查文件1、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5月15日附件: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审部负责人简历王咸华先生,1972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

    1994年至2003年任如东县新华水产育苗场总经理,2004年至2017年任恒辉有限执行董事、总经理,2008年至2014年任缔怡织造执行董事、总经理,2015年至2018年任江苏恒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等。

    2004年4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恒劢安防董事长、总经理,上海翰辉监事,恒尚材料执行董事、总经理,恒越安防执行董事、总经理,恒坤智能执行董事、总经理,恒诺材料董事长等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咸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000.00万股,通过南通钥诚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611.00万股,合计持有股份占公司股本总数的17.94%。

    王咸华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现任董事姚海霞女士之配偶;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现任董事王鹏先生之父亲;系南通钥诚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除上述关联关系之外,王咸华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张武芬女士,1970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1994年至2004年任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室主任,2004年至2008年任上海东昌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财务经理、销售经理,2008年至2009年任浙江和润船业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2009年至2011年任吴江天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2011年至2013年任上海博格工业用布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3年至2017年任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2017年至2021年5月,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董事等。

    2021年9月至今,曾任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武芬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0.00万股,通过南通钥诚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50.00万股,合计持有股份占公司股本总数的0.48%。

    张武芬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丁晓东先生,1981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2008年至2012年任南通延锋江森座椅有限公司生产高级主管,2012年至2016年任佛吉亚(盐城)汽车部件系统有限公司新项目启动经理,2016年至2017年任奥托立夫汽车安全系统有限公司生产经理等。

    2017年5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丁晓东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00万股,通过南通钥诚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0.00万股,合计持有股份占公司股本总数的0.21%。

    丁晓东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王双成先生,1980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

    2011年至2015年任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芳纶应用研究室主任,2015年至2020年任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研究院常务副院长,2020年至2021年任山东安然纳米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技术总裁、研究院院长,2021年至2022年任浙江大学恒逸全球未来先进技术研究院专职副院长,2022年7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产业技术研究院院长,恒诺材料董事等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双成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7571万股,未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合计持有股份占公司股本总数的0.06%。

    王双成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王景景女士,1985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

    2012年至2017年任杭州翔盛高强纤维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主任,2017年至2021年任东南新材料(杭州)有限公司技术中心主任兼质检部经理,2021年至2022年任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应用工程师,2022年7月加入公司,现任恒尚材料工厂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景景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9999万股,未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合计持有股份占公司股本总数的0.04%。

    王景景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陆云先生,1985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2008年至2014年任森萨塔科技有限公司资深工艺工程师、车间主任,2014年至2022年任舍弗勒(中国)有限公司高级运营经理,2023年1月加入公司,现任工厂总经理等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陆云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0000万股(股权激励: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未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合计持有股份占公司股本总数的0.04%。

    陆云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朱晓宁先生,1973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

    1994年至1999年任如东县审计师事务所项目负责人,1999年至2002年任如东东盛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2002年至2011年任南通永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2011年至2017年任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7年至2022年任上海邦中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2022年至2024年任江苏亚泰化工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4年4月加入公司。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晓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林旭金先生,男,中国国籍,1988年2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历任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2023年2月入职公司,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旭金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9343万股(股权激励: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林旭金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

    其任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沈军先生,1984年0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级审计师。

    2008年至2011年任深圳富安娜家居用品有限公司财务,2011年至2015年任中南建设财务主管/审计主管,2015年至2022年任苏州中茵集团审计经理,2022年至2023年任亨通集团审计经理。

    2023年5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内审部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沈军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沈军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

    其任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扫一扫,慧博手机终端下载!

    正在加载,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