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告编号:2024-005证券代码:873897证券简称:博兴材料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湖北博兴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一)会议召开情况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3日2.会议召开地点:湖北博兴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其他方式投票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长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程曦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 本次会议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批准。
4. (二)会议出席情况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3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0,0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5.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1.公司在任董事5人,列席5人;2.公司在任监事3人,列席3人;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公告编号:2024-005无二、议案审议情况(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1.议案内容:对《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进行审议。
6. 2.议案表决结果:普通股同意股数2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7.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1.议案内容:对《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进行审议2.议案表决结果:普通股同意股数2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8.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9.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1.议案内容:公告编号:2024-005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进行审议2.议案表决结果:普通股同意股数2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0.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11.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1.议案内容: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进行审议2.议案表决结果:普通股同意股数2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2.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13. (五)审议否决《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1.议案内容:根据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财务报表的审计,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988万元。
14. 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1053万元。
15. 根据公司的分红政策,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16. 2.议案表决结果:公告编号:2024-005普通股同意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股数2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1.议案内容: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进行审议2.议案表决结果:普通股同意股数2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七)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1.议案内容:根据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实际情况,公司拟聘请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2.议案表决结果:普通股同意股数2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公告编号:2024-005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万商天勤(武汉)律师事务所(二)律师姓名:张婵、乔茹冰(三)结论性意见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湖北博兴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湖北博兴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5月14日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五)审议否决《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四、备查文件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