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热点研报
  • 精选研报
  • 知名分析师
  • 经济数据库
  • 个人中心
  • 用户管理
  • 我的收藏
  • 我要上传
  • 云文档管理
  • 我的云笔记
  • 中國派對文化:2024年股東週年大會通告

    日期:2024-05-16 18:32:11 来源:公司公告 作者:分析师(No.98203) 用户喜爱度:等级978 本文被分享:997次 互动意愿(强)

    中國派對文化:2024年股東週年大會通告

    1. –1–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通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聲明,並表明不會就本通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或因依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2.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股份代號:1532)ChinaPartytimeCultureHoldingsLimited中國派對文化控股有限公司2024年股東週年大會通告茲通告中國派對文化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謹訂於2024年6月21日(星期五)上午十時正假座中國浙江省義烏市赤岸鎮華川北路251號舉行2024年股東週年大會(「2024年股東週年大會」),以便處理下列事項:普通決議案1.省覽及批准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之經審核綜合財務報表以及本公司董事(「董事」)會報告書及本公司核數師報告;2.考慮並酌情批准下列決議案(各自為獨立決議案):(a)重選徐成武先生為執行董事;(b)重選陳勁伯先生為執行董事;(c)重選彭漵女士為獨立非執行董事;(d)授權董事會釐定董事薪酬;3.續聘本公司核數師並授權董事會釐定其薪酬;4.考慮及酌情通過下列決議案(不論有否經修訂)為普通決議案:「動議:(a)在本決議案下述條文之規限下,謹此一般及無條件批准本公司董事於有關期間(定義見下文)內,根據所有適用法例並在其規限下,行使本公司一切權力以配發、發行及處理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0.01港元之額外股份(「股份」),並作出–2–或授予須或可能須行使該等權力之售股建議、協議及購股權(包括可轉換為股份之認股權證、債券及債權證);(b)本決議案(a)段之批准將授權本公司董事於有關期間內作出或授予於有關期間結束後須或可能須行使該等權力之售股建議、協議及購股權(包括可轉換為股份之認股權證、債券及債權證);(c)本公司董事根據本決議案(a)段之批准所配發或有條件或無條件同意配發(不論是否根據購股權或其他方式)及發行之本公司股本總面值,不得超過於通過本決議案當日本公司已發行股本總面值之20%,惟依據:(i)供股(定義見下文);(ii)行使本公司發行之任何可換股證券所附之轉換權;(iii)行使認股權證以認購股份;(iv)行使根據本公司當時採納之任何購股權計劃或類似安排授出之購股權;或(v)按照本公司之組織章程細則(「細則」)發行股份以代替全部或部份股份之股息除外;而上述批准須受此限制;及(d)就本決議案而言,「有關期間」指本決議案獲通過之日至下列日期(以最早者為準)止之期間:(i)本公司下屆股東週年大會結束時;(ii)細則或開曼群島任何適用法例規定本公司須舉行下屆股東週年大會之期限屆滿時;或(iii)本公司股東(「股東」)於股東大會上以普通決議案撤銷或修訂有關授權當日。

    3. 「供股」指於本公司董事指定之期間內,向於指定記錄日期名列本公司股東名冊之股份或任何類別股份持有人按彼等於該日之當時持股比例提呈發售股份之建議(惟須受本公司董事就零碎股權,或於考慮適用於本公司任何地區之法律或其任何認可監管機構或任何證券交易所規定之任何限制或責任後認為必要或權宜之豁免或其他安排所規限)。

    4. 」–3–5.考慮及酌情通過下列決議案(不論有否經修訂)為普通決議案:「動議:(a)在本決議案(b)段之規限下,一般及無條件批准本公司董事於有關期間(定義見下文)內行使本公司一切權力,受限於及根據所有適用法例及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開曼群島公司法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或任何其他認可證券交易所不時修訂之規定,於聯交所或股份可能上市並獲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及聯交所就此認可之任何其他證券交易所購回股份;(b)本公司根據本決議案(a)段之批准將予購回之股份總面值,不得超過本決議案獲通過當日本公司已發行股本面值總額之10%,而上述批准須受此限制;及(c)就本決議案而言,「有關期間」指本決議案獲通過之日至下列日期(以最早者為準)止之期間:(i)本公司下屆股東週年大會結束時;(ii)細則或開曼群島任何適用法例規定本公司須舉行下屆股東週年大會之期限屆滿時;或(iii)股東於股東大會上以普通決議案撤銷或修訂有關授權當日。

    5. 」6.考慮及酌情通過下列決議案(不論有否經修訂)為普通決議案:「動議待上文第4項及第5項決議案獲通過後,謹此擴大根據上文第4項決議案授予董事以配發、發行及處理額外股份及作出或授予可能須行使該等權力之售股建議、協議及購股權之無條件一般授權,方式為在其上加上相當於本公司根據上文第5項決議–4–案獲授之授權而購回之本公司股本面值總額之數額,惟該數額不得超過於通過本決議案當日本公司已發行股本面值總額之10%。

    6. 」承董事會命中國派對文化控股有限公司主席滕浩香港,2024年5月17日附註:1.為釐定有權出席大會並於會上投票之股東之身份,本公司之股份過戶登記將於2024年6月17日(星期一)至2024年6月21日(星期五)(包括首尾兩日)期間暫停,期間將不會進行股份過戶。

    7. 所有股份過戶文件連同有關股票須於2024年6月14日(星期五)下午四時三十分前送交本公司之香港股份過戶登記分處卓佳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香港夏愨道16號遠東金融中心17樓,以辦理登記手續。

    8. 2.凡有資格出席本通告所召開大會並於會上投票之本公司股東,均有權根據本公司之組織章程細則委派受委代表代其出席並投票。

    9. 持有兩股或以上股份之股東可委任多於一名受委代表代其出席大會並於會上投票。

    10. 受委代表毋須為本公司股東,惟須親身出席以代表該股東。

    11. 3.代表委任表格連同經簽署之授權書或其他授權文件(如有)或經由公證人簽署證明之相關副本,須於大會指定舉行時間48小時(即2024年6月19日(星期三)上午十時正)前送交本公司之香港股份過戶登記分處卓佳證券登記有限公司,方為有效。

    12. 填妥及交回代表委任表格後,股東仍可依願親身出席大會或其任何續會,並於會上投票。

    13. 4.就本通告第2項決議案而言,徐成武先生、陳勁伯先生及彭漵女士將根據本公司第二份經修訂及重列組織章程大綱及細則第108(a)條或第112條退任,且符合資格並願意於大會上重選連任。

    14. 根據上市規則須予披露之退任董事之詳情載於本公司日期為2024年5月17日之通函。

    15. 5.載有關於第5項決議案之進一步資料之說明函件載於本公司日期為2024年5月17日之通函附錄一。

    16. 6.有關本公司退任董事之履歷詳情載於本公司日期為2024年5月17日之通函附錄二。

    7.於本通告日期,董事會成員包括(i)三名執行董事,即滕浩先生、徐成武先生及陳勁伯先生;及(ii)三名獨立非執行董事,即陳文華先生、鄭晉閩先生及彭漵女士。

    8.倘於2024年6月21日(星期五)上午七時正後香港懸掛八號或以上熱帶氣旋警告信號、超強颱風引起的「極端情況」或「黑色」暴雨警告信號生效,則大會將順延舉行,並就有關大會另行安排的詳情再度發表公告。

    大會於懸掛三號或以下熱帶氣旋警告信號或黃色或紅色暴雨警告信號生效時仍如期舉行。

    在惡劣天氣下,閣下應自行決定是否出席大會,如選擇出席大會,則務請小心注意安全。

    扫一扫,慧博手机终端下载!

    正在加载,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