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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高澜股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日期:2024-05-16 20:29:24 来源:公司公告 作者:分析师(No.49584) 用户喜爱度:等级970 本文被分享:993次 互动意愿(强)

    高澜股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1. 证券代码:300499证券简称:高澜股份公告编号:2024-042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 特别提示: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形;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披露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3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4. 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6日(星期四)14:302.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南云五路3号公司四楼大会议室。

    5. 3.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6. 4.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李琦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7.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8. 5.股东会议出席情况(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45,241,71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4.8213%。

    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45,230,11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4.817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11,6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38%。

    1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人,代表股份121,50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398%。

    1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109,90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360%。

    12.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人,代表股份11,6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38%。

    13.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议案1.00《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45,241,5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6%;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1,30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54%;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64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5. 表决结果:通过。

    16. 议案2.00《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45,241,5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6%;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1,30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54%;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64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3.00《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45,241,5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6%;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1,30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54%;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64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4.00《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45,241,5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6%;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1,30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54%;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64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5.00《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45,241,5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6%;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1,30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54%;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64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6.00《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45,241,5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6%;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1,30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54%;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64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7.00《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45,241,5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6%;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1,30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54%;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64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1.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5月17日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人,代表股份121,50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39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109,90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36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人,代表股份11,6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38%。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四、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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