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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宇通讯: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日期:2024-05-16 20:56:13 来源:公司公告 作者:分析师(No.68963) 用户喜爱度:等级976 本文被分享:987次 互动意愿(强)

    通宇通讯: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1. 证券代码:002792证券简称:通宇通讯公告编号:2024-033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 特别提示: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或修改议案的情况;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1、召开时间:(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16日(星期四)14:00。

    4.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16日(星期四)。

    5.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6. 2、召开地点: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东镇东二路1号公司会议室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5、主持人:吴中林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7. 二、会议出席情况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9人,代表股份214,451,8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4251%。

    8. (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402,056,966股,其中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量为650,500股,回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故本次股东大会享有表决权的总股本数为401,406,466股)。

    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213,520,8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1932%。

    1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931,0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19%。

    11.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3人,代表股份931,0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19%。

    1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3.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3人,代表股份931,0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19%。

    14.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议案1.00《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214,438,2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7%;反对1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2%;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17,4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5393%;反对13,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392%;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5%。

    16.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2.00《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214,438,2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7%;反对1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2%;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17,4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5393%;反对13,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392%;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5%。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3.00《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214,438,2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7%;反对1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2%;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17,4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5393%;反对13,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392%;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5%。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4.00《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214,438,2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7%;反对1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2%;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17,4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5393%;反对13,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392%;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5%。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5.00《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214,438,4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8%;反对1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17,6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5608%;反对13,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39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6.00《关于<2023年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214,438,2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7%;反对1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2%;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17,4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5393%;反对13,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392%;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5%。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7.00《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214,415,3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30%;反对36,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94,5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0797%;反对36,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92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8.00《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214,438,2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7%;反对1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2%;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17,4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5393%;反对13,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392%;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5%。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9.00《关于开展2024年度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214,438,2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7%;反对1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2%;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17,4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5393%;反对13,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392%;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5%。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10.00《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214,438,2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7%;反对1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2%;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17,4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5393%;反对13,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392%;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5%。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议案11.00《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214,438,2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7%;反对1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2%;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17,4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5393%;反对13,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392%;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5%。

    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1、《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2、《上海中联(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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