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证券代码:688776证券简称:国光电气公告编号:2024-023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5月16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3. 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曾琛先生主持。
4.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5.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经与会监事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1、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6. 监事会意见: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7. 公司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8.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4年5月16日,并同意以授予价格39.76元/股向符合条件的63名激励对象授予90.50万股限制性股票。
9.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10. 特此公告。
11. 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