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會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2. 豐展控股有限公司(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股份代號:1826)FDBHOLDINGSLIMITED內幕消息控股股東收購股份本公告由豐展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第13.09條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證券及期貨條例(「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IVA部內幕消息條文(定義見上市規則)刊發。
3. 董事(「董事」及各自為一名「董事」)會(「董事會」)欣然宣佈,本公司獲MasterveyorHoldingsLimited(「Masterveyor」,本公司的控股股東)告知,於二零二四年七月二十七日,Masterveyor與頂博有限公司(「頂博」)經公平磋商後訂立買賣協議(「買賣協議」)。
4. 根據買賣協議,Masterveyor同意向頂博購買80,070,000股本公司股份(「所購買股份」,及各自為一股「所購買股份」),總代價為5,000,000港元(「代價」),相當於每股所購買股份約0.062港元(「收購事項」)。
5. 據Masterveyor所告知,代價乃參考本公司股份於緊接二零二四年七月二十七日前5日的平均收市價釐定。
6. 收購事項已於二零二四年七月二十七日完成。
7. –2–所購買股份佔本公司於本公告日期全部已發行股份約6.011%。
8. 緊接收購事項前,Masterveyor於746,930,000股本公司股份中擁有權益,佔本公司全部已發行股份約56.08%。
9. 緊隨收購事項後,Masterveyor於827,000,000股本公司股份中擁有權益,佔本公司於本公告日期全部已發行股份約62.09%,並繼續為本公司的控股股東。
10. 於本公告日期,Masterveyor由吳建韶先生(「吳先生」,本公司執行董事兼行政總裁)全資擁有,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吳先生被視為或當作於Masterveyor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中擁有權益。
11. 本公司股東及有意投資者於買賣本公司股份時,務請審慎行事。
12. 承董事會命豐展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會主席兼執行董事吳建韶香港,二零二四年七月二十九日於本公告日期,董事會包括執行董事吳建韶先生(主席兼行政總裁);獨立非執行董事陳玉生先生、劉國煇先生及黃鎮華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