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 证券代码:301235证券简称:华康医疗公告编号:2024-062武汉华康世纪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武汉华康世纪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项目用途和项目投资总规模不变的情况下,将“医疗净化系统集成项目建设”中子项目南宫市人民医院综合能力提升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
3. 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4.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武汉华康世纪医疗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121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400,00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9.30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3,752.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8,801.72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4,950.28万元,其中超募资金54,506.44万元。
5.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6. 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1月25日出具了“中汇会验[2022]0122号”《验资报告》。
7.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人民币83,014.21万元(含超募资金使用)。
8.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单位:万元序号项目名称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截至2024年6月30日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项目状态1承诺投资项目40,443.8434,528.39-1.1技术研发中心升级项目9,935.384,019.932024年4月14日已完成1.2营销及运维中心建设项目5,508.465,508.462024年2月16日已完成1.3补充流动资金25,000.0025,000.00-已完成2超募资金投向54,506.4448,485.82-2.1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16,000.0016,000.00-已完成2.2华康医疗洁净技术及智慧医疗研究院建设项目20,000.0020,000.002024年3月已完成2.3医疗净化系统集成项目建设18,000.0012,485.822023年3月-2024年6月实施中2.4尚未决定用途的超募资金506.44--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5月21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共计6,368.29万元(含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9. 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10. 三、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原因(一)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公司于2022年12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1月13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超募资金18,0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33.02%),用于“医疗净化系统集成项目建设”的事项。
11. 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9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9)。
12. 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项目用途和项目投资总规模不变的情况下,将“华康医疗洁净技术及智慧医疗研究院建设项目”、“医疗净化系统集成项目建设”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
13. 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1)。
14. 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医疗净化系统集成项目建设”中子项目南宫市人民医院综合能力提升项目(以下简称“南宫人民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募集资金用途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即:完工时间)进行延期调整,具体情况如下:(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公司积极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受外部环境的客观因素影响,“医疗净化系统集成项目建设”中子项目南宫人民项目建设进度与计划有偏差,个别单体项目无法在计划时间内达到完工状态。
15. 综合考虑目前外部环境及募投项目实际建设进度,基于审慎性原则,决定在募集资金用途不变的情况下,拟将“医疗净化系统集成项目建设”中子项目南宫人民项目进行再次延期,将项目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延期至2025年6月。
16. 四、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募投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的变化,不涉及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
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改变公司既定市场战略,在保持财务健康的前提下,公司将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使项目按新的计划进度进行建设,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
项目名称原计划完工时间调整后预计完工时间医疗净化系统集成项目建设山东齐鲁项目2023年8月2023年9月(已完工)合肥三院项目2023年6月2023年9月(已完工)华西厦门项目2023年8月2023年3月(已完工)康桥产业园项目2023年12月2023年12月(已完工)南宫人民项目2024年6月2025年6月五、相关的审批程序及意见(一)董事会意见董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募投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的变化,不涉及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和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监事会意见监事会认为: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现阶段的经营情况和长远发展规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向等内容均未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仅涉及募投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的变化,不涉及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三)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武汉华康世纪医疗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华康世纪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7月30日 五、相关的审批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二)监事会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