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2.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3.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
4. 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经核查,除3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离职不符合归属条件,本次拟归属的74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5. 、6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
6. 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监事会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74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6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
7. 办理归属,对应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数量为418,556股。上述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