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2. 本公告僅作參考用途,並非在美國或任何其他司法權區出售或收購證券的邀請或要約或要約購買證券的招攬,未根據任何該等司法權區的證券法登記或獲批准而於上述司法權區進行的相關邀請、要約、收購、招攬或出售均屬違法。
3. 本公告及其內容並不構成任何合約或承諾的根據。
4. 本公告及其任何副本不得帶入美國或在美國分發。
5. 本公告所述證券並無亦不會根據一九三三年美國證券法(經修訂)或向美國任何州或其他司法權區的任何證券監管機構登記,且不得在美國提呈發售或出售,惟獲得一九三三年美國證券法(經修訂)及適用州或地方證券法登記規定的適用豁免,或屬不受一九三三年美國證券法(經修訂)及適用州或地方證券法登記規定約束的交易則除外。
6. 本公司不會在美國公開發售證券。
7. 可換股債券的換股價調整通知SailVantageLimited(於英屬處女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於二零二七年到期的2,750,000,000港元零息有擔保可換股債券(債務股份代號:4401)由ChinaMeiDongAutoHoldingsLimited中國美東汽車控股有限公司(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股份代號:1268)無條件及不可撤回地擔保茲提述(i)中國美東汽車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二年一月六日(「可換股債券公告」)及二零二二年一月十四日的公告,內容有關(其中包括)由發行人發行可換股債券;(ii)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二年三月三十日的公告,內容有關本公司截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全年業績及宣派末期股息(「末期股息」);及(iii)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二年八月五日的公告,內容有關末期股息匯率。
8. 除非文義另有所指,否則本公告所用詞彙與可換股債券公告內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義。
9. –2–按已確定的匯率,末期股息每股股份人民幣0.6991元(以人民幣宣派)將以港元現金支付,金額為每股股份0.8134港元。
10. 根據可換股債券的條款及條件,換股價可就(其中包括)本公司所作出的資本分派(包括現金股息分派)予以調整。
11. 因此,按可換股債券的條款及條件,換股價自二零二二年八月五日起由每股股份46.75港元調整為每股股份45.4881港元(「經調整換股價」)。
12. 除上述調整外,可換股債券的所有其他條款維持不變。
13. 於本公告日期,可換股債券的本金總額2,750,000,000港元尚未轉換。
14. 按經調整換股價計算,本公司因悉數轉換可換股債券而可予發行的股份數目上限將由58,823,529股股份增加至60,455,371股股份,即增加1,631,842股股份(「額外換股股份」)。
15. 該等換股股份將根據股東於二零二一年五月十七日向董事授予可配發及發行最多248,904,222股股份的一般授權配發及發行。
16. 於本公告日期,22,500,000股認購股份已根據一般授權獲配發(如可換股債券公告所述),且一般授權的上限足以涵蓋因悉數轉換可換股債券而將予發行的股份(包括額外換股股份)。
本公司將適時向聯交所申請批准額外換股股份於聯交所上市及買賣。
本公告亦為就換股價調整向債券持有人作出的通知。
承董事會命中國美東汽車控股有限公司主席葉帆香港,二零二二年八月五日於本公告日期,董事會成員包括:執行董事:獨立非執行董事:葉帆先生(主席)陳規易先生葉濤先生(行政總裁)王炬先生羅劉玉女士葉奇志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