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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阳光城: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日期:2022-08-08 12:10:36 来源:公司公告 作者:分析师(No.76869) 用户喜爱度:等级977 本文被分享:984次 互动意愿(强)

    阳光城: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1. 证券代码:000536证券名称:*ST闽闽东公告编号:2005-002证券代码:000671证券名称:阳光城公告编号:2022-094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一、会议发出通知的时间和方式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8月1日以电话、电子邮件、专人递送或传真等方式发出。

    2. 二、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本次会议于2022年8月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 三、监事出席会议情况公司监事3名,亲自出席会议监事3人,代为出席监事0人。

    4. 四、审议事项的具体内容及表决情况(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并发表如下意见: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将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

    5. 经沟通和考察,以及征得本人同意后,监事会现提名吴洁、侯冀闽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附后),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

    6. 特此公告。

    7.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二二年八月八日附:监事候选人简历吴洁女士,汉族,1968年5月出生,香港工商管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毕业。

    8. 曾任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第五届监事会副主席、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第七届监事会监事长、第八届监事会监事长。

    9. 现任公司控股股东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监事长。

    10. 吴洁为公司控股股东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公司实际控制人,合并持有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46.07%的股份,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东方信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合并持有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9.92%的股份,吴洁个人持有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1,399,500股,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

    11. 侯冀闽女士,汉族,1982年9月出生,福州大学阳光学院工商管理专业毕业,现任阳光城集团福建大区行政总监。

    12. 侯冀闽女士与持有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未有关联关系,未持有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

    13. 以上候选人最近五年内均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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