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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T凯乐: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动减持公告

    日期:2023-01-11 05:17:05 来源:公司公告 作者:分析师(No.69441) 用户喜爱度:等级979 本文被分享:984次 互动意愿(强)

    *ST凯乐: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动减持公告

    1. 证券代码:600260证券简称:*ST凯乐编号:临2023-006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动减持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 2023年1月10日,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荆州市科达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达商贸”)通知,科达商贸持有的公司股票被动减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股东名称股东身份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当前持股股份来源科达商贸5%以上第一大股东119,793,05912.04%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取得:20,848,205股其他方式取得:98,944,854股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3.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控股股东本次减持公司股票为被动减持,系科达商贸托管公司股票的券商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执行湖南省株洲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株洲中院”或“本院”)《执行裁定书》[(2022)湘02执385号之一]。

    4. (二)株洲中院《执行裁定书》[(2022)湘02执385号之一]主要内容如下: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株洲高新动力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湖股东名称减持数量(股)减持比例减持期间减持方式减持均价(元/股)减持总金额(元)当前持股数量(股)当前持股比例科达商贸4,298,4000.43%2023/1/10集中竞价交易0.793,395,736.00115,494,65911.61%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荆州市科达商贸有限公司、湖南凯乐应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经查,本院于2022年1月14日作出的(2021)湘02民初49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5. 但被执行人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荆州市科达商贸有限公司、湖南凯乐应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6. 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株洲高新动力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对被执行人荆州市科达商贸有限公司持有的被执行人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办理质押登记的30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票和本院冻结的4786.1277万股无限售流通股票进行处置。

    7. 株洲中院裁定如下:依法变卖或评估、拍卖被执行人荆州市科达商贸有限公司持有的被执行人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办理质押登记的30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票和本院冻结的4786.1277万股无限售流通股票。

    8. (三)根据株洲中院《执行裁定书》[(2022)湘02执385号之一],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27日减持科达商贸持有的公司股票2,330,518股,减持比例0.23%。

    9.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8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动减持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132)。

    10. (四)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11. (五)科达商贸回复说截止目前尚未收到相关通知,托管券商事先也未告知其减持事项。

    12. (六)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减持公司股票为被动减持,公司未收到被动减持预披露的通知。

    13. 公司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本公司股票交易行为,本交易期间不存在影响本公司股价波动的未披露敏感信息。

    14. 三、相关风险提示(一)公司已告知科达商贸及其股票托管券商,需按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履行被动减持预披露义务,遵守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等相关规定。

    15. (二)公司已告知科达商贸,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第9.5.10条第一款规定:上市公司可能触及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的,自相关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下列任一情形发生前,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上述主体的一致行动人不得减持公司股份:(一)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并摘牌;(二)公司收到相关行政机关相应行政处罚决定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司法裁判,显示公司未触及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

    16. (三)目前,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

    公司于2022年12月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2】171号)(以下简称“《告知书》”),根据《告知书》,公司可能触及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

    公司股票2023年1月10日收盘价为0.79元/股,连续8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人民币1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第9.2.1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仅发行A股股票的上市公司,如果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1元,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公司可能触及交易类退市情形。

    因公司2021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和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自2022年5月6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归母净资产为-21.12亿元。

    公司2022年年报将触及财务类退市指标,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

    四、备查文件湖南省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通知书》[(2022)湘02执385号之一]。

    公司将持续关注科达商贸的股份变动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三年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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