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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裕重工: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济南冶科所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日期:2023-01-12 00:21:03 来源:公司公告 作者:分析师(No.56209) 用户喜爱度:等级982 本文被分享:983次 互动意愿(强)

    通裕重工: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济南冶科所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1. 证券代码:300185证券简称:通裕重工公告编号:2011-0381证券代码:300185证券简称:通裕重工公告编号:2023-002债券代码:123149债券简称:通裕转债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济南冶科所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 一、担保情况概述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保证人”)于近日收到了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济南分行”)于2023年1月11日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济南市冶金科学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济南冶科所”)在光大银行济南分行办理的融资业务提供6,000万元担保。

    3. 公司已于2022年4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并就公司为子公司的融资提供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并于2022年4月15日召开了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并就公司为子公司的融资提供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财务总监决定公司为子公司在金融机构的融资业务提供新增担保的总额度为31亿元(额度循环使用),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财务总监签署相关各项法律文件,授权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4. 本次公司为济南冶科所在光大银行济南分行办理融资事项提供的担保属于上述担保额度范围。

    5. 二、担保的进展情况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财务总监决定公司为子公司在金融机构的融资业务提供新增担保的总额度为31亿元(额度循环使用),其中为济南冶科所新增担保额度为6亿元。

    6. 公司为济南冶科所提供担保的情况如下表所示:2单位亿元担保方被担保方担保方持股比例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本次担保前已用担保额度本次担保额度本次担保后已用担保额度剩余可用担保额度已审议的担保额度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是否关联担保通裕重工济南冶科所间接持有100%68.45%2.0150.602.6153.38569.21%否本次担保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7.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1、类型:有限责任公司2、住所:章丘市圣井工业园(圣井张家村济王公路北)3、法定代表人:司勇4、注册资本:3,600万元人民币5、成立日期:1991年4月29日6、经营范围:普通货运;研究、制造、自销:硬质合金制品、金属陶瓷刀片(不含铸锻);进出口业务。

    8. 7、与公司关系:公司间接持股100%股权的全资子公司。

    9. 8、资信情况:经信用中国等途径查询,济南冶科所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0. 9、主要财务状况:单元:万元项目2022年9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09,398.4898,328.06负债总额74,887.0064,597.90其中:银行贷款6,556.360流动负债68,330.2764,597.53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00净资产34,511.4833,730.15资产负债率68.45%65.70%3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营业收入30,120.7242,208.05利润总额736.731,788.78净利润781.321,741.99注:2022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1.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1、担保的主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人民币6,000万元。

    12.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13. 3、保证范围:受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授信人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

    14. 4、保证期间:《综合授信协议》项下的每一笔具体授信业务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为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15. 如因法律规定或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事件发生而导致债务提前到期,保证期间为债务提前到期日起三年。

    16. 保证人同意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如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项下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5、生效条件:本合同自保证人和授信人双方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五、董事会意见本次公司为济南冶科所在光大银行济南分行开展的融资业务提供担保,是为了保障济南冶科所正常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

    济南冶科所系公司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并非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良好的债务偿还能力,担保风险可控。

    济南冶科所未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4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财务总监决定公司为子公司在金融机构的融资业务提供新增担保的总额度为31亿元(额度循环使用),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财务总监签署相关各项法律文件。

    截止目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20.47亿元,公司为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余额为7.10亿元,占本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的10.90%。

    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情形,亦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

    七、备查文件公司与光大银行济南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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