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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帝欧家居: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持续督导工作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日期:2023-01-12 03:00:36 来源:公司公告 作者:分析师(No.72991) 用户喜爱度:等级963 本文被分享:990次 互动意愿(强)

    帝欧家居: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持续督导工作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1. 1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帝欧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持续督导工作定期现场检查报告保荐机构名称: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帝欧家居保荐代表人姓名:方维联系电话:15810391041保荐代表人姓名:袁宗联系电话:13601158039现场检查人员姓名:方维、张凯鹏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2年度现场检查时间:2022年12月29日至12月30日一、现场检查事项现场检查意见(一)公司治理是否不适用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章程、三会规则及各项公司治理制度的具体内容及执行情况;查阅公司相关三会文件,包括会议通知、议案、表决票、会议记录、决议等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内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二)内部控制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审计委员会会议文件,对公司相关人员进行访谈等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如适用)√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如适用)√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如适用)√2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如适用)√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审计(如适用)√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用)√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如适用)√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立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三)信息披露现场检查手段: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查询相关网站信息披露情况,查阅公司信息披露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文件等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本所互动易网站刊载√(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相关制度文件、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文件,对相关人员进行访谈等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直接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债务√3等情形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五)募集资金使用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等制度文件、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相关会议文件;核对募集资金银行账户对账单,抽查大额募集资金使用原始凭证等资料,对相关人员进行访谈等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或违规进行委托理财等情形√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风险投资√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效益是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六)业绩情况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分析公司定期报告,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沟通等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注1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注1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注1:2022年1-9月,公司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95亿元,同比下降213.13%,扣非后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11亿元,同比下降218.38%,主要原因系公司下游房地产行业2022年的经营状况发生变化,同时原材料和能源价格上涨,对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 公司业绩波动具有合理性。

    3.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及股东的相关承诺、定期报告,对相关人员进行访谈等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八)其他重要事项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章程、三会材料、抽查公司会计凭证、原始凭据,对相关人员进行访谈等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4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按相关要求予以整改√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1、2022年度公司受监管措施情况2022年6月28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对公司出具的《关于对帝欧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公司部监管函〔2022〕第152号),因公司2021年度业绩预告与2021年年报差异幅度较大,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公司被深交所出具监管函。

    4. 2022年11月28日,公司收到四川证监局《关于对帝欧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2]71号),因公司2021年度业绩预告披露内容与2021年年报业绩数据存在较大差异,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及部分责任人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5. 华西证券现场检查人员提示公司和相关责任人要认真吸取教训,加强对证券法律和法规的学习,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 2、关于2022年度公司业绩情况披露的提示根据公司已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和三季度报告,公司经营业绩较同期出现大幅下滑的情况。

    7. 华西证券现场检查人员提示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及时、准确做好2022年业绩预告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8. (本页以下无正文)5(本页无正文,为《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帝欧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持续督导工作定期现场检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保荐代表人:方维袁宗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1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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