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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清越科技: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日期:2023-01-12 03:49:24 来源:公司公告 作者:分析师(No.92029) 用户喜爱度:等级973 本文被分享:993次 互动意愿(强)

    清越科技: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1. 1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越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清越科技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650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0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1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2,440.00万元,扣除不含增值税发行费用人民币8,944.53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3,495.47万元。

    2. 2022年12月23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G12556号)。

    3. 募集资金到账后,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4.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信息,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以下项目投资:单位:万元序号项目名称预计投资金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1硅基OLED显示器生产线技改项目30,000.0015,000.002前沿超低功耗显示及驱动技术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25,000.0010,000.0023补充营运资金15,000.0015,000.00合计70,000.0040,000.00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以增资方式为义乌清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子公司的业务开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5.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33,495.47万元,本次拟用于义乌清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0,000.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85%。

    6. 截至本次拟提交股东大会的审议日,公司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7. 四、相关承诺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将不超过超额募集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8. 五、审议程序2023年1月11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9.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10.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 3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相关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12.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13. 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14. 4(此页无正文,专用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保荐代表人:刘世杰赵瑞梅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四、相关承诺 五、审议程序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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