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热点研报
  • 精选研报
  • 知名分析师
  • 经济数据库
  • 个人中心
  • 用户管理
  • 我的收藏
  • 我要上传
  • 云文档管理
  • 我的云笔记
  • ST三圣:关于收到二审民事判决书的公告

    日期:2023-01-13 00:43:11 来源:公司公告 作者:分析师(No.27613) 用户喜爱度:等级965 本文被分享:998次 互动意愿(强)

    ST三圣:关于收到二审民事判决书的公告

    1. 证券代码:002742证券简称:ST三圣公告编号:2023-04号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二审民事判决书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 近日,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2)渝05民终8238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一、本次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公司于2022年7月8日收到《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1)渝0110民初14529号】,就公司、重庆市碚圣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碚圣医药”)与重庆市万盛区恒辉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辉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公司诉讼进展暨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38)。

    3. 公司不服重庆市綦江人民法院(2021)渝0110民初14529号《民事判决书》,按程序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4. 二、本次判决情况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判决如下:1、维持重庆市綦江人民法院(2021)渝0110民初14529号民事判决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2、撤销重庆市綦江人民法院(2021)渝0110民初14529号民事判决第五项;3、变更重庆市綦江人民法院(2021)渝0110民初14529号民事判决第一项为碚圣医药、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30日内偿还恒辉公司的借款本金49,899,751.95元,利息(截止2021年6月16日的利息为1,616,971.07元;从2021年6月17日起,以49,899,751.95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计算至本金付清之日止);4、驳回恒辉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5.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内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内的债务利息。

    6. 本案一审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179,113元,由恒辉公司负担28,461元,由碚圣医药、公司负担150,652元;鉴定费55,200元,由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301,304元,由公司负担。

    7.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8. 三、本次诉讼结果对公司的影响根据判决结果,可能会对公司形成损失,具体损益金额以2022年年度报告为准。

    9.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10. 四、备查文件《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2)渝05民终8238号】特此公告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月12日。

    扫一扫,慧博手机终端下载!

    正在加载,请稍候...